新生儿医保去哪里办,镇江新生儿可以办医保吗?
摘要凡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新生儿医保去哪里办,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原则上应当全部参加学生(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
凡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新生儿医保去哪里办,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原则上应当全部参加学生(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均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范围;市区大专院校按现行办法一并参加该项社会保险;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履行同等的参保义务。
特困职工和低保家庭的学生,按《镇江市医疗救助办法》直接办理参保手续,个人不缴费。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学生及职工子女患病住院即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所发生的住院费用,不应直接在其父母单位报销。属独生子女的,可凭医保经办机构的报销分割单,在家长单位按计划生育政策报销按此规定享受保险报销待遇后所剩余部分的费用。
凡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及少儿,其父母所在单位为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不予报销其住院费用。为认真做好学生少儿参保动员和基金到位工作,通知要求市、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生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做好参保动员和缴费等工作。市区范围内(含京口、润州及新区)的幼儿园学龄前儿童、以及各小学、中学(中技、职业学校)、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代办,不在家长单位缴费重复参加。
学校受政府部门委托代收社会保险费,不是学校收费项目,更不是“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