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可怕的小区,太可怕了!合肥一小区“天降”一把大菜刀!网友:天降的啥没有
近日合肥可怕的小区,在合肥市明珠广场片区
繁华大道上一小区内发生一件可怕的事
一把菜刀从天而降
险些砸中居民点击
01
21日下午,繁华大道一小区内一把菜刀从天而降,砸落在小区内主干道上,险些砸中楼下休闲散步的居民。
“菜刀落下时,我母亲刚好经过,听到声响后一看,菜刀就落在距离她不到2米远的地方,真是太可怕了。”目击业主说。
此事也在业主群里传播开来,业主们都表示后怕。
据了解,事发后,目击业主也报了警,菜刀已交给警方调查。
02
近几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高空抛物事件并不少见。
—高空抛垃圾—
今年3月,合肥明珠广场某小区的业主表示因频繁有垃圾从高空抛下,不但非常危险,还影响小区环境。有邻居忍无可忍在小区电梯内,张贴了一张告示,直接喊话“做人要将心比心”。
—高空抛水泥刀—
去年11月,合肥东方蓝海小区天降飞刀,差点砸中楼下一名男童!
抛下的是一把水泥刀,大概有五六寸长,两三寸宽。几乎是擦着孩子耳侧头发掉下来的。要是再近一点,后果不敢想象。
—高空抛电饭锅—
去年8月,市民小陈下班经过包河区某公寓楼门口时,楼上突然落下一个电饭锅,险些将其砸中。
接到小陈的报警后,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三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由于该公寓楼有30多层,一时无法确定抛物的具体房号,民警遂挨家挨户敲门询问排查,最终找到了嫌疑人潘某。
因为生活工作不顺,压力大,心情郁闷烦躁,女子竟在做饭时将电饭锅从13楼扔了下去。
03
而在今年1月1日,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高空抛物担责的问题。
近年来,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屡屡出现的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不少悲剧发生。而且,这类事件发生后,可能还会遇到追责难、取证难的问题。谁来担责、侵权责任该如何厘清,成了此类案件的焦点。
对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此外,合肥很多小区也开始安装防高空抛物的摄像头。
在今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也正式入刑。意味着高空抛物者此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安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今年3月5日上午,合肥市包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被告人吴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温馨提示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每一个人都该遵守法律
杜绝高空抛物
共同守护“头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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