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合肥城管制定执法人员“规范新规”
“不要瞎起哄”城管执法,“识相点,否则要你好看”……类似这类不文明用语将严格列入城管执法人员“禁用语言”。
为进一步推进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2月16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城管局制定了执法人员“规范新规”,首次明确提出“六个必须”,涉及城管队员的着装、举止、执勤、执法、记录和用语等方面,为城管队员执法行为制定更为严格的“行为指南”。
优化形象:外出徒步执勤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城管工作者的形象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城管队伍的形象。记者从“六个必须”中看到,有不少内容是与城管形象相关。
比如,着制式服装时,应遵循着装规范,保持仪容整洁;要举止文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上岗执勤前要整理着装,检查执法证、胸牌、文书等是否齐全,外出徒步执勤时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调一致;执法执勤时尽量使用普通话,可根据相对人的情况,使用合肥土话也行,主要是便于沟通等。
“我们要求执法队员都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态度诚恳,表达准确,不使用粗俗、歧视、侮辱、威胁性的语言,类似‘不要瞎起哄’,‘识相点,否则要你好看’这样容易激化矛盾的话绝不要讲。”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提出的行为规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尊重执法对象,推进执法队伍从“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转变,提升市民满意度。
执法规范:全过程记录执法须两名以上执法人员
城管工作人员处在执法第一线,与市民直接接触。一直以来,城管队员的执法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记者留意到,除了着装、行为和用语外,在“六个必须”中涉及内容最多的就是“执法规范”。
“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宣传、说理、劝导等工作方式,先教育后处罚,提高执法形象,减少矛盾纠纷。”该负责人介绍,城管执法人员须实行“预警告知、限期改正、立案调查、跟踪服务”的“四段式”执法,严格遵守“一敬礼、二告知、三劝导、四取证、五查处”的五步程序。
为了保证执法公正性,执法检查、办案调查都要确保正式执法人员至少2人。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按照“同案、同城、同标准”的原则,做到处罚标准化,杜绝随意性执法,确保执法公正。同时,必须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执法方式:坚持“三单制”执法,探索“非接触性执法”
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城管执法人员时常会处理一些违法行为。对于如何进一步规范行使执法权,此次合肥市城管局也作出了最新规定。
“坚持三单制执法,对违法行为轻微的给予温馨提示,实行首次不罚,采取教育、劝导、疏解等方式纠正,体现执法温度。”该负责人表示,全体城管执法人员要突出服务为先,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
为提高执法效率,城管部门可试点开展“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探索以现场可视化为前提,以调查取证多元化为保障,在当事人“零口供”情况下完成执法。
同时,记者获悉,在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方面,合肥还将建立全市协管队员“黑名单”制度,凡是因违规违纪被处理辞退的协管员,不能再进入协管员队伍。
“要让每一名城管执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执法公信力,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该负责人表示。 (胡少殊 记者 蒋瑜香)
来源: 合肥晚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是干什么的?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就是“城管”。从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执法,行使执法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 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 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 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 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拓展资料:
城市管理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规范化称呼,其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2017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成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接受正规训练后,按照局、队的执法人员编制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