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无从下手的建筑装潢垃圾处置方案来了
建筑垃圾的危害已经让我们意识到城市的改变对生活带来的影响,我们该如何降低建筑垃圾对我们的家园产生的危害,建筑垃圾破碎、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再利用已经迫在眉睫,由于建筑垃圾中也含有少量易燃物,破编织袋、碎瓷砖、玻璃碴、旧沙发等东西的垃圾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装修垃圾分选处理设备生产线包括破碎机(破袋机)、滚筒筛、振动筛、弹跳筛、弛张筛、皮带机、风选机、磁选机等,可根据不同需求去组合。
装修垃圾分类
1.金属、纸质、木材等可回收装修垃圾
2.油漆、胶水、灯管等有害装修垃圾
3.沙发、床、桌子等大件装修垃圾
4.钻石、混凝土、砂浆等废料装修垃圾
治污出新政!临沂出台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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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临沂出台中心城区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关乎全市高质量发展,日前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方案》,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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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20日申请,
通过后凭证才能处置建筑垃圾(渣土)
根据方案,要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制度。临沂市住建局要监督指导建设(拆迁)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渣土)前,制订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方案,并提供给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作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管的依据,并报市大气办备案。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方案应当明确拟处置建筑垃圾(渣土)的种类、方量、处置方式、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运输路线、消纳处置地点等有关事项。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建设(拆迁)单位于开工前,提前20日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通过并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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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前完成所有运输车辆更新
方案明确,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渣土)经营性运输登记备案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按照《临沂市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规定》(临城发〔2019〕8号)要求,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全密闭式建筑垃圾(渣土)运送车辆,办理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登记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市城市管理局不予登记备案,市公安局不予审验、不予发放通行证及制定运行路线,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审验和发放道路运输证。
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要组织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加快推进现有建筑垃圾(渣土)运送车辆的全密闭改造,并将运输车辆以每年最低30%的比例更新为环保型全密闭运输车,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运输车辆的更新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市城市管理局不予进行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登记备案。
此外,加强对建设(拆迁)工地的监管,落实施工工地现场联合勘验制度,重点查看建设(拆迁)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是否制定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方案等,组织查处扬尘污染行为,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建筑工地不允许开工建设。
加强消纳场建设管理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
根据方案,各区(开发区)要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科学规划选址,高标准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至少选址建设2 座建筑垃圾消纳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选址建设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
同时,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行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出入口及场内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宽度不少于6 米,厚度不少于0.3 米。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清洗设施。消纳场内要配备推土机、压实机、洒水车等机械设备,安装照明设施,采取围挡、覆盖、喷淋或者其它防尘降尘措施,并实施分区作业。消纳场内要安装视频监控、地磅称重、高空瞭望、智能扬尘检测自动喷淋(或喷雾)等信息化监管设施,并将信号连接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与住建、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收费制度,按照3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保障消纳场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
加强建筑垃圾装卸“点对点”管理,对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密闭不规范、运输途中抛撒污染道路、不到规定地点存放建筑垃圾的车辆依法从严处罚。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建设(拆迁)单位采取直接回用、绿化回填、堆景造景、土地平整、修路筑基等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建设监管系统平台
健全建筑垃圾扬尘治理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依托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开发建设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扬尘治理监管系统,各部门联动。
健全建筑垃圾扬尘治理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市住建、发改、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房产开发、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车辆信用积分管理等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在三个月内出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实行一次处罚、两次关停、三次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严重或态度恶劣、不积极整改、不配合执法部门工作的列入“黑名单”。
对建设(拆迁)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市城市管理局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对两次出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建设(拆迁)工地,市住建局依法落实关停措施;对三次以上出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记入房产开发、建筑企业诚信档案“黑名单”,市发改委将市住建局推送的“黑名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进行公示,通过联合惩戒,限制在我市从事开发建设;对三次以上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严重或态度恶劣、不积极整改、不配合执法部门工作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取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相关车辆的登记备案,记入“黑名单”,限制在我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市公安局依法不予车辆年审、吊销通行证,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
此外,建立渣土车抛撒举报奖励机制。市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制订渣土车抛洒举报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举报奖励资金从罚款中列支。
02
中心城区油烟在线监控平台上线
62家企业在线监测
近日,记者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在线监控平台已经上线,截至目前,已经有62家餐饮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
7月29日,记者来到临沂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入驻临沂油烟在线监控平台的各家餐饮店的油烟情况一目了然。油烟检测数据主要包括油烟浓度、颗粒物浓度、非甲烷总烃等数据,以及风机开关状态等。
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个餐饮企业需要安装油烟在线检测设备,通过网络实时传送到临沂油烟在线监测平台,这样就实现对每个餐饮企业的在线监测。通过平台,能及时查看餐饮企业一天中每个小时的油烟监测情况,当数据超标时,会及时提醒,十分便利。
“除了电脑在线能查看检测数据之外,手机端也实现了检测数据的查看,城管执法人员和店主都能及时了解餐饮油烟的排放情况。”工作人员介绍。
根据《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规模以上(灶头数≥6)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建成餐饮油烟治理在线监控平台,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是否正常使用进行在线监控,确保已安装的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定时清洗、达标排放。
同时,根据《方案》要求各区(开发区)负责于8月31日前完成规模以上(灶头数≥6)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前端设施安装。截至目前,临沂市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62家。
在餐饮油烟整治行动中,截至目前,中心城区累计取缔燃煤大灶161处、露天烧烤100处、店外经营719处、店外燃煤设施118个,360家餐饮服务单位新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2家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新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539家餐饮服务单位停业整顿,对107家餐饮服务单位采取停电措施。
下一步,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对餐饮场所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六个灶头以上的餐饮单位安装在线检测,坚决打赢蓝天白云保卫战。
03
河东区住建局
针对4种扬尘分类施策
扬尘如何防治?采用何种措施?“明白纸”上一目了然。近日,河东区住建局下发了“建筑领域扬尘监管明白纸”,针对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四种不同的扬尘产生的方式,分类施策。另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有扬尘污染问题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河东区住建局现场取证后,移交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建筑工地扬尘整治:
设置喷淋系统、车辆自动冲洗设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或实体墙进行全封闭围挡,严禁使用黏土、杂土砌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必须进行硬化。
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施工主要道路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路面要至少满足载重量100吨车辆行驶要求。市政工地必须施工现场围挡先行施工完毕、现场各出入口路面及主要车行道路全部硬化、通行车辆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场内道路两侧及基坑安装喷淋降尘装置、渣土运输及裸土覆盖符合要求,配备齐全PM10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
拆迁工地扬尘治理规范:
“湿法”作业“属地管理”
拆除施工过程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洒水降尘。拆除过程确保不起尘。建筑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拆迁工地安装不少于2个在线摄像头,工地出口洗车机处、主要作业区至少各1个,连入市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平台。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相关单位责任。
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
安装除尘装置搅拌车间全封闭
河东区要求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搅拌系统必须封闭降尘,粉料筒仓必须有负压除尘装置。料场、搅拌车间要全面封闭,并在顶部安装自动喷淋设施,防止铲车上料时产生的粉尘造成大气污染。站内通行道路和料场地面应一律硬化,做好厂区路面的洒水降尘,避免造成扬尘污染。混凝土搅拌站厂区门口,要配套安装车辆出入自动冲洗设施,完善洗车记录台账。
04
高新区召开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
28日上午,高新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会上观看了环保违法曝光片,通报了高新区7月份大气环境质量、各专班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临沂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效能督查工作暂行办法》。
会议要求,要坚决杜绝“攻坚无用论”“周边影响论”“发展难免论”等错误思想,充分调动、发挥各级主观能动性,各领域要在当前措施上继续加码加力,措施再细化,标准再加严,常管长效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对“散乱污”企业,要强化机遇意识,下狠心、出狠招,严格依照效能督查工作暂行办法要求,明确村居、工作区、镇街、执法部门、帮包部门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各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彻底清除“散乱污”顽疾。
05
兰山区督导物流货运量压减工作
28日,兰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沈如茂带队督导“散乱污”整治和物流货运量压减工作。
第一站,兰山街道网格厂和纸箱厂,督导组详细询问“散乱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托清底子、提高标准、加严措施,切实清理到位。第二站,林丰钢材市场,督导组要求加快推进新市场选址及手续办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稳妥快速顺利推进市场搬迁。第三站,金兰物流,督导组听取物流货运量压减及扬尘、机动车污染治理情况,要求持续做好物流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现场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在兰山街道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散乱污整冶、商贸物流、钢材市场搬迁等专班和牵头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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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临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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