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交人不在了,社保已缴满15年,结果人去世了,社保账户里的钱能退回吗?
社保交满15年还没有领取,人就去世了,交的钱可不可以退,确实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社保在交人不在了。
像这种情况要分两类人来看待:
第一类人是企业职工。企业职工在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有个人承担一部分,企业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企业承担缴费基数的13%到20%。企业负担的比例非常灵活主要是跟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有关系,多数的地方是18%到20%。
个人缴费基数的8%,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就跟医疗保险的百分之二一样,不过医疗保险可以用于消费,养老保险是用于积蓄的。
企业缴纳的部分会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不过大家不要误解,不管是统筹账户还是个人账户,实际上是一个账户,都是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个人账户主要是记账使用,也就是说国家记着你交了多少钱而已,并不是跟我们现实中一样,设个银行卡给你把钱存进去。
虽然个人账户也会每年发布记账利率,计发记账利息。但是这一部分钱,仍然只是存在于社保系统上的数字而已。
到达退休年龄时,我们的养老金一般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个人账户养老金,权当是自己积蓄的费用。每月发放一部分,计发月数由国家统一规定,60岁139个月,50岁195个月。
基础养老金,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确定,跟个人账户因素就没关系了。基础养老金是由统筹账户支付。
除了基础养老金之外,国家每年会增发养老金。增发的养老金也是由统筹账户支付。
如果我们职工活的年龄比较长,把个人账户余额领完了,那么会有统筹账户继续支付等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保证大家再也不变更。
所以说,养老保险基金就像个杂货铺,各种情况都有。
国家为了保证职工不吃亏,规定万一职工去世,个人账户的没有领取钱可以有继承人继承。
其实国家拨出这一部分余额,一样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拨出的,并没有原先专门的这一部分钱。
第二类人就是自己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者了。
灵活就业者是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所有的管理方式都跟职工养老保险一样。
不过缴费比例,国家一般会有照顾,企业和个人部分只有20%,只有上海是28%。
像灵活就业人员,万一去世,也是只能退还个人账户部分。所以,很有可能会吃亏。
不过,参保人员去世待遇,可不仅仅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么简单。
还会有丧葬费,抚恤金等其他待遇。
比如山东省丧葬费是1000元,抚恤金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如果缴费15年,全部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这一部分待遇在青岛市的平均工资下高达54090元。
这可能也能够弥补一部分相关灵活就业人员的损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