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有哪几个构成要素?
广告一般由以下的重要元素构成:
1.广告主是广告系统的主体要素,亦称广告客户。一般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正是由于广告主的存在,才产生广告系统的其他要素.广告主是广告系统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原始动力。
2.广告代理是指在广告经营过程中,代理广告客户的广告业务的一种专业性广告组织。一般包括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调查公司等组织,是专门从事广告代理、策划、设计的企业。它在充分了解广告客户的要求之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进行形象文案的策划与设计等工作。
3.广告媒介是指传播广告信息的媒介物,是广告传播的手段。广告产品生产出来以后并没有完成广告的全过程,广告如果不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市场和消费者传达,显示其中的信息,便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死东西。广告的生命就在于传播和流动。在广告系统中,媒介部门与广告经营部门、市场和消费者发生密切联系,广告主与媒介部门的联系通过广告经营部门来实现。媒介是广告主和消费者信息沟通的桥梁。
4.广告费用是指广告主支付给广告代理和媒体的费用。
以上主要元素构成了广告主体。
设计中的“构成”指的是什么?如何理解和掌握?
您好,设计构成是艺术设计类的一门基础理论,共分为三个部分: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具体如下:
一、平面构成平面构成是视觉元素在二次元的平面上,按照美的视觉效果,力学的原理,进行编排和组合。
研究在二维平面内创造理想形态,或是将既有的形态(具象或抽象形态)按照一定原理进行分解,组合,从而构成多种理想的视觉形式的造型设计基础课程。
二、色彩构成是从人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效果出发,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把复杂的色彩现象还原为基本要素,利用色彩在空间、量与质上的可变幻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去组合各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再创造出新的色彩效果的过程。
色彩构成是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之一,它与平面构成及立体构成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色彩不能脱离形体、空间、位置、面积、肌理等而独立存在。
三、立体构成立体构成也称为空间构成。
立体构成是用一定的材料、以视觉为基础,力学为依据,将造型要素,按照一定的构成原则,组合成美好的形体的构成方法。
它是以点、线、面、对称、肌理由来,研究空间立体形态的学科,也是研究立体造型各元素的构成法则。
立体构成应用于建筑设计、商品、产品、工业设计等。
其实,可以找相关的书籍深入研究学习,然后在实践中反复练习,总结经验,就会运用自如。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