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红包,收微信红包,7名干部被查处
微信红包,动动手指就能收受,一些党员干部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收红包。近日,永州市3名干部就因收微信红包被查处,通过“一案双查”,还牵出其他4人被立案。
今年6月,永州市委营商环境专项调查组进驻永州经开区期间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社会人员吕某在园区内“提篮子”,帮助多家企业办证办事,从中收取好处费。
调查人员在核查吕某的资金流水时发现:2016年6月,吕某曾转账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副科长彭某9700元。
“她当时在备案科,负责收缴建筑工程安全责任险,我转了9700元,应该有发票的。”吕某辩解道。
“建筑工程需要交多少安全责任险?如果找不到发票,你这是什么行为?”面对调查人员连续发问,吕某只好如实交待,安全责任险实际应交纳9200元,其余500元是给彭某的好处费。
经查,吕某为了疏通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问题,通过手机微信,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园区监督科科长周某、副科长彭某、工作人员舒某等人发送红包。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16年以来,周某、彭某、舒某在工程项目验收、专家评审等环节,分别收受服务对象的红包9200元、3200元、4100元。3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责令市住建局党组免去周某、彭某职务。
通过“一案双查”,该站4名班子成员因带头收受红包礼金被立案,分管的市住建局党组成员石某、该站站长邓某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该站通过自查自纠,共有27人主动上缴了收受的红包礼金6万余元。
防疫检查收“红包”,顶风违纪翻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点名通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疫情防控检查组违规收受某煤业公司“生活补贴”,涉案15人接受党纪政务处分。临汾应急管理系统集中开展收受红包自查自纠,全系统618人主动上缴红包礼金。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收受被检者“红包”,首先是违纪行径,还可能造成检查“走过场”,给疫情防控带来隐患。涉案人员被严肃处理,咎由自取,更是警钟。
缺乏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糖衣炮弹”就有钻营空间。迎检者边塞钱边说:“疫情期间来检查很辛苦,既冒着风险又吃不好,这就当是生活补贴!”其实呢,在其位谋其政,对检查组成员来说,检查是职责,防疫是己任。“虽然知道不合适,但总觉得别人不知情、不会被发现,就收下了这个所谓的补贴。”收钱者既是自欺欺人,又是侥幸心理作祟。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精神,权钱交易,顶风违纪,没跑!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两千元的红包数额,在收钱者眼中“不算巨大”,但腐蚀性却不容小觑。一旦有防控漏洞被“好处费”掩盖,蕴含的危险超乎想象,“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今天敢收一两千,明天就可能收更多……贪欲、违纪、违法,往往是由小变大、逐渐积累乃至万劫不复,太多落马者都曾在法庭上“悔不当初”。从严治党、整顿吏治须从细微做起,拒腐防变这根弦必要时刻紧绷。
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该联合检查组有4人拒收红包,说明不为利诱并非“不能”。对党员干部来说,该做什么必须落实到行动中,不该做什么不能越雷池半步,这之中没有“模糊地带”,不容公权寻租。
严格各项检查,为验收合格企业高效办理复产复工手续,才是真正“照顾企业”,对社会负责。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以法律为标尺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企业服好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临汾应急管理系统618人主动上缴红包礼金,总计44.4万元,固然是积极的自查自纠,但也折射出某些地方的工作人员为何被群众诟病,进一步说明依法限权、强化监督的重要性,印证了作风建设、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的必要性。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惩前毖后,以儆效尤。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