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北京异地身份证到期如何办理?
1、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16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员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2、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申领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
3、远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可到所在的城区派出所或户籍大厅申请办理。
换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中任一证明证件;
2、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注: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
到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中任一证明证件;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地点:
北京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
北京市派出所地址电话上班时间查询
办理换证需要多少费用呢?
每证20元
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收费全国统一标准
办理时限: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这些地区暂时无法处理:
广西、西藏、新疆、内蒙古4个自治区,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正在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这些身份证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地区,暂缓办理异地受理。
身份证到期能异地办理吗?
长期在外地生活的人,身份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出示证件的场合比比皆是。然而,身份证的有效时间是有限的,过期之后当然需要重新补办,否则将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那么,身份证到期能异地办理吗,如果能办理的话又有什么程序呢?
一、可以异地办理的地区
(一)可省内异地办理的地区
公安部去年11月份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此后,吉林、河北、广东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新政,明确可在本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青海、贵州也开展了相关试点。
(二)可跨省异地办理的地区
相对于省内异地办理,在外省工作的民众更关心哪些地区可以跨省异地办理。
按照公安部部署,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二、如何异地办理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一)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三)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发证时限
一般情况下60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但是公安部印发的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