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法律专业性强的句子?,形容法律重要性的句子
关于法律人的经典句子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作者:拉布里奥拉)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作者:罗伯斯庇尔)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作者:洛克)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作者:霍姆斯)
法不禁止即自由。(作者:法谚)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作者:管子)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作者: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作者:罗伯斯庇尔)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作者:洛克)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作者:拉伦茨)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作者:康德)
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法律与百姓息息相关,应懂这些法律
现今我国法律体系比较健全,法律几百部,行政法规几千个,部门规章上万个,地方性法规会更多。百姓不是法律人士,但也要懂得相关法律常识。
一,要懂得宪法类法律常识(,选举法,国旗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是子法。
二,要懂得民法典法律常识。涉及婚姻,继承,收养,担保,合同,物权,侵权等内容。
三,要懂得权益类法律常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草案),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居民委员会法,村民委员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仲裁法,教育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四,要懂得社会管理类法律常识:信访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
五,诉讼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
六,经济类:公司法,土地管理法,种子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广告法,商标法,税收征收法,个人所得税法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七,国家安全法,反分裂法,国防法,兵役法,出入境管理法
法律不外乎人情,你怎么看?
谢谢小秘书邀请。有一句话叫“法不容情”;但别忘了还有一句古老而又至今被人们遵从的法谚,叫“法律不外乎人情”。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不然。“法不容情”之“情”,是指枉法私情;它的意思是,官员在执法及司法过程中绝不能徇私枉法。而“法律不外乎人情”所针对的,则是人之常情,或者说人类的普遍情感。
法是基于人性的需求而产生的规则体系。人们为了塑造人性而立法,为了扶持人性而执法,为了修复人性而司法,为了发展人性而护法,因此法律必须顺应人的正当情感与诉求。这就是“法律不外乎人情”这句法谚的本质含义。
举个例子。两年前,“河南大学生家门口掏鸟窝获刑10年半”一事,在我看来就是一个超乎人类社会普遍情感,违反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正义观与价值共识的案件。对这样的事情,不能机械地套用法律,而应该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做出合乎人情的判决。
首先,闫啸天等人所犯之事,法律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有明文规定,应该判刑。毕竟在中国这样的成文法国度里,法律是刚性的,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受到很大限制。这就是“法不容情”。
但是,闫啸天等人掏鸟去卖是事实,但控方并不能证明他们是“明知故犯”,而且也没有主观恶意,因此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具体裁量时,就应该本着“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下限予以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