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加薪,药家鑫最后如何定罪及量刑的?
摘要犯罪的4个构成要件药加薪: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结合药家鑫故意杀人罪,如下:1.犯罪主体: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药家鑫经精神病测试,属于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2.犯罪客体:自然人,
犯罪的4个构成要件药加薪: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结合药家鑫故意杀人罪,如下:
1.犯罪主体: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药家鑫经精神病测试,属于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2.犯罪客体:自然人,被害人符合条件;
3.主观方面:具有主观故意,药下车后,迟凶器连续向被害人扎了8刀,由此,认定药具有将被害人置于死地的主观故意;
4.客观方面:被害人死了。因此,认定药家鑫犯有故意杀人案;那么,定了罪就是量刑的问题了,如下:药家鑫完全可以对被害人施救,但其却使用凶器,连扎8刀,主观恶意明显,造成社会影响恶劣,这是从重情节;但是,其对罪行供认不讳,且具有自首情节,这又是从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