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周期,驾驶证,什么叫一个记分周期?
1.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记分周期,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您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
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自动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拓展资料:
同时,对于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人民网 驾驶证记分周期
驾驶证一个计分周期是多久
机动车驾驶证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一、计算方式
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以2010年2月10日领证为例,到2011年2月9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
二、记分分值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三、注意事项
(1)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自动清除;
(2)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多少啊
《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满分为 12 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计分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 12 分
1.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 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 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 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5. 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8.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9.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二、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 6 分
1. 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2. 逆向行驶的
3.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4. 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5.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6. 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7. 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8.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9. 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10. 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11.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12.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 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三、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 3 分
1. 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2.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3. 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4. 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5. 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6.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7.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8. 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9. 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10. 不按规定掉头的
11. 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12. 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13.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 的
14.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15. 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 30% 的
16.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30% 以上的
17. 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18.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19.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1. 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22. 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23.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四、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 2 分
1. 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2. 违反车速规定的
3.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 30% 的
4. 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5.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6.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7.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 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9. 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的
10.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11. 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12.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3. 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
14. 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
15.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6.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17. 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
五、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 1 分
1.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2. 驾驶员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3. 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4. 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5. 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的
6.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7. 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8. 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9. 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0.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 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2. 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
六、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1. 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 3 分
2. 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 2 分
3. 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 1 分
以上内容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