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综合服务平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网上申报指南
新修订的《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于7月1日实施海事局综合服务平台,新《标准》减少部分船舶最低配员,有效降低船舶营运人力成本。为方便船员朋友提前熟悉掌握业务办理程序及业务系统的操作使用,百色海事局政务中心精心为船员朋友制定了网上申报流程指南。
第一步:打开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csp.msa.gov.cn),登录该系统。登录账号为船员信息采集时的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信息采集时预留手机号码的后8位。进入系统主页后,点击“船员管理”下拉菜单“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后,选择“证书申办”下拉菜单“我要申请最低配员证书”,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选择“新增内河最低配员申请”,填写船舶识别号(标1处),然后点击空白处,船舶基础信息即全部出现;本次申请形式(标2处)选择“过渡期换证”;符合标准(标3处)选择“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一般标准”;附加规定或特别要求说明(标4处)全部选择打√;申请信息真实处(标5处)打√;点击保存(标6处)。
第四步:显示保存成功后,点击关闭,如下图所示。注意:此时,不要点“提交”按钮。
第五步:点击关闭后,页面将显示提交的申报信息,点击“申请表打印”按钮,出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打印出该申请书,在申请书下方手动填写申请人(船舶所有人)和日期。扫描或拍照该申请表备用。打印申请书完毕后,关闭该页面,点击申报信息“查看”,进入到船舶基础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点击“扫描件上传”,上传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申请书,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至此,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网上申报成功。申请人可登录该系统自主查询办理环节,校核流程结束后,可在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无需盖章。
注意
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丢失或者破损,不必再重新提交材料申请补发,可自行登录系统,用A4纸反复打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