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注射疫苗,疫苗来了!山东部分地区重点人群开始接种新冠疫苗
【疫苗来了!山东部分地区重点人群开始接种新冠疫苗 】1月3日下午,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路预防接种门诊,医务人员正在向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员讲解注意事项。据了解,山东省按照城乡分开山东全面注射疫苗、口岸城市优先的原则,根据感染风险不同,分人群、分阶段,规范有序开展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截至2021年1月2日,全省新冠病毒疫苗已接种208962剂次,未发生严重异常反应。目前,山东省16个地级市均已顺利开展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第一阶段的全省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已基本完成首针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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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日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我省已有237.8万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量全国第三
即日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接种
资料:于新悦制图:巩晓蕾
3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推进情况。截至3月17日,我省共投入接种单位2188个和临时接种点207个,累计接种疫苗408.9万剂次,接种人员237.8万人,接种总量居全国第3位,其中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接种率达到100%,医疗卫生人员接种率达到91.1%。目前全省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异常反应发生率在预期范围内。
我省目前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2个厂家生产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均为两剂次。按照说明书,2个厂家疫苗接种的间隔天数略有差别,但临床试验结果和专家推荐意见认为,间隔3-4周的免疫效果更好。关于疫苗替代问题,两剂次接种应使用同一厂家的疫苗。
从下周起,我省将逐步开通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移动应用终端在线预约和接种记录查询功能,实施多平台精准预约。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马立新介绍,我省制定了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省级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统一调配机制。逐级成立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划分接种工作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提前做好受种人员摸底统计,科学有序组织接种。在每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划分责任区域,确保每个接种点都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员值守,每个临时接种点都有救护车现场驻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下一步,我省将增设接种点位,在充分利用现有预防接种门诊(站)和厂矿、企业、学校设立的接种站等接种资源的基础上,将全省符合接种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动员范围,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安排,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对边远、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将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
疫苗费用一直备受关注。发布会上介绍,本轮新冠病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接种对象,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可免费接种国家议定价格范围内的新冠病毒疫苗,受种者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根据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使用的是医保基金滚存结余,我们前期开展了精细的测算,落实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不会因此项费用支出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大家日常看病就医的待遇保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仇冰玉解释。
我省建立资金预付机制,疫苗接种专项资金依申请在采购时提前预付不超过3个月的疫苗采购费用,确保做到“钱等苗”,而不是“苗等钱”,以缓解采购机构和生产企业资金压力,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和疫苗企业生产供应。
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史国生介绍,目前我省监管部门已派出检查人员2.1万人次,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7236家次,实现了全覆盖检查。我省将持续开展疫苗质量执法检查。药品监管部门将及时掌握辖区内疫苗接种计划和接种单位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疫苗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检查,力争做到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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