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性质,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什么性质?

2022-02-05 10:07:36 百科大全 投稿:一盘搜百科
摘要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以下性质:(1)根本性和最高性。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制度宪法的性质、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同时它又具有最高的地位,有着最高的权威性,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它为

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以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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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本性和最高性。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制度宪法的性质、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同时它又具有最高的地位,有着最高的权威性,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它为准则。

(2)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二是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广泛,包括各民族、各政党、社会团体、全体公民等。

(3)概括性。宪法对其所规定的内容往往采用较为概括的方式,因为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不可能也没必要作出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4)适应性和稳定性。宪法规范的根本性与原则性,决定了它比一般法律规范有更大的适应性。同时从总体上看,其修改频率慢,修改的范围也相对小一些,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宪法权是一种什么性质权利

众所周知,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宪法保证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侵害。宪法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富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遵守宪法。那么宪法性权利是什么呢?我国公民有哪些权利?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相关知识。

  一、宪法权利

  依据宪法规定而享有的权力。宪法权力是宪法制定者通过宪法规范授予宪法权力行使者的,因此,宪法权力是一种“授予性权力”,宪法权力行使者不能自身创造“宪法权力”。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凡是宪法没有明确赋予宪法权力行使者行使的权力都由人民保留,即“剩余权力原则……

  依据宪法规定而享有的权力。宪法权力是宪法制定者通过宪法规范授予宪法权力行使者的,因此,宪法权力是一种“授予性权力”,宪法权力行使者不能自身创造“宪法权力”。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凡是宪法没有明确赋予宪法权力行使者行使的权力都由人民保留,即“剩余权力原则”。宪法权力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从享有宪法权力的主体身份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机关的宪法权力、社会组织的宪法权力以及公民个人的宪法权力;从宪法权力的作用来划分可以划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以及监督权等。宪法权力必须以宪法权力行使者享有行使宪法权力的资格为前提,即只有基于“宪法权力权”,宪法权力才具有正当性。

  二、公民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1.公民的平等权。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保护。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5.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即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6.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物质保障,宪法对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权利包括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以及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

  7.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接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8.其他方面的权利。宪法除对所有公民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规定外,还对特定群体的公民,作了专门规定,给予特别保护。主要是指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等。

  宪法性权利在上文已经为大家具体说明。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平等权、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等权利。宪法依法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侵害,一旦他人违反宪法规定,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宪法也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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