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offer具有法律效力吗?
offer对企业具有法律效力,对个人约束力不大offer。
虽然Offer只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Offer并不是劳动合同,仅仅是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是一种意思表示。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OfferLetter并不是正式的合同,公司的Offer同样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合同法》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款之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消。
扩展资料
如果企业反悔对受要约人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可以主张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
1、主要的经济损失。一般为被录用者自原单位离职后的应得工资收入损失、应得经济补偿等。
2、其他损失。一般为劳动合同磋商过程中发生的邮寄费、交通费、体检费等费用。
3、机会损失。一般为被录用者因此而放弃其他的就业机会。
以上这些损失法院在具体判决时都会考虑在内的,但是,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合理性,法院会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予以综合考量。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Offer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offer即法律上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因此,offer一旦发出,就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用人公司必须遵守offer,不得随意撤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