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之死,三国的吕布是多大岁死的呀?
吕布是三国少有的两面人吕布之死,一方面人称"马中赤兔,人中吕布",好一个千里马;而另一方面,人骂"三姓家奴",恶一个忘恩负义之徒。
虎牢关前,吕布单枪匹马杀退十八路诸侯,大有楚霸王之气势。不料杀出个黑张飞,大战五十回合。继而又蹦出红脸关云长,大战了三十回会。稍后再冲来白面书生刘玄德,三人合战二十回合。
吕布生平第一次服输:不知那里冒出三剑客?刘备答:我仍公孙瓒同窗刘备,岂能看你欺我同窗也!
吕布哦的一声:看你们装束打扮,都是山野小民,何必来管闲事?
张飞大叱:你敢骂我大哥,俺大哥是刘皇叔,大丈夫能屈能伸。要不是大哥再三关照,不与汝火拼,否则你还能活吗?
吕布大怒,冲将过来,三英奋力合击,车轮战井然有序,令人看得眼花了乱,目不暇接,看得双方兵马都大声叫好!
吕布忙跳出包围圈:刘备爷叔,我服你了!说罢,竟转马飞遁。
后来皇帝血诏书事发,刘备逃离曹营,和吕布暂结同盟,吕布说:我大你数月,理应称大哥。玄弟(刘备字玄德)。
张飞听了竟暴跳如雷:吕布小子,敢赚我大哥便宜?
吕布一听:我们兄弟相会,与你何干?两人拳来脚踢,势均力敌。
刘备喝止:三弟休也!当初虎牢关各为其主,尚未来个鱼死网破。今日同在一个屋檐下何必龙虎斗呢?
直到白门城楼吕布被杀,时年刘备三十有八,吕布死时应为39岁也!
吕布被杀死之后,貂蝉结局如何?
貂蝉、西施、王昭君及杨贵妃并列中国古代“四大美人”,这四个美女中,唯貂蝉在正史中“查无此人”,历来学界以其人纯属虚构为准,至多附会出一个貂蝉故事的历史背景,即“董卓之死”,那么,其形象是如何深化而来,貂蝉在诸多作品中的结局又是怎样的?
从貂蝉本身来讲,其人故事来源于人们口耳相传,在正史中并无记载,人们所附会的貂蝉的历史背景,如《董卓传》、《吕布传》倒多见于史册,如《三国志》及《后汉书》等。据《三国志•魏书•吕布传》记载,“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卫。然卓性刚而褊,忿不思难,尝小失意,拔手戟掷布,布拳捷避之,为卓顾谢,卓意亦解。贴题阴怨卓。卓常使布守中阁,布与旧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不自安。先是,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壮健,厚接纳之。后布诣允,陈卓几见杀状。时允与仆射士孙瑞密谋诛卓,是以告布使为内应。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布遂许之,手刃刺卓。”
在《三国志》、《后汉书》两部权威史册中,对此事记载大同小异,吕布所以“手刃刺卓”,一是因董卓一点小失意便以手戟掷之,二是吕布与董卓侍婢私通,心忧东窗事发,萌生杀机。吕布对董卓已怀二心,又恰逢王允拉拢,虽假惺惺地说“奈如父子何”,实则畏惧董卓声势而已,《后汉书•吕布传》“卓又使布守中罔,而私与傅婢情通,益不自安”,最终还是对董卓伸了手——当然,董卓这种人,披着人皮而形同禽兽,死不足惜。
对《后汉书》中所提到的“傅婢”,严敦易在于《元剧斟疑》中提出了见解,所谓“傅”,乃是“付”的繁书,与“任”相近,所谓的貂蝉姓任,是自“傅婢”二字附会而成;庄一拂更是在《古典戏剧存目汇考》中坚定指出“任”是“傅”字在形体上的误会。而无论“侍婢”还是“傅婢”,它是貂蝉这一“角色”的来源无疑。
有关貂蝉故事的文艺作品花样繁多,其结局大致有四种,在此选取具备代表性的作品如下。
不知所终。这种结局的代表性作品如《三国志平话》,文中提到吕布被困于下邳时再见貂蝉,她说“奉先盥记丁建阳临洮造反,马滕军来,咱家两口儿失散,前后三年不能相见?为杀了董卓,无所可归,走于着落,徐州生离。曹操兵困下邳,倘分军两路,兵力未续,若又失散,你可以再睹其面?……生则同居,死则同穴,至死不分离”,在这种情形下,兵败甚至生死对吕布都不再重要,最终,吕布被被曹操斩于白门楼,貂蝉不知所终。
美满结局,代表以《锦云堂美女连环计》、《三国志大全》等,吕、貂二人以杀董卓为功,致“洞房花烛”。
貂蝉身死,《关羽月下斩貂蝉》,虽然文本不为后人所见,看名目也该明白这美女的下场了。
得道升仙,明时《女豪杰》“以俗演《斩貂蝉》近诞,故以此女修道登仙”。
这四种态度,代表了古人对貂蝉,或者说对“祸水”级别美女既爱又怕的情感。
吕布为何惨死在曹操手里?
吕布死在曹操手里真乃一大幸事,何来惨死一说?难道就是因为三国志里面上面写的:于是缢杀布,布与宫、顺等皆枭首送许,然后葬之。就判断吕布是被曹操先用绳子勒死的,然后再把头砍了。所以定了个性叫吕布惨死?
大错特错。
我们先解释第一个问题:缢杀与枭首的区别。缢杀:是指用绳子勒死。
枭首:是指砍头。
与其他死刑相比,缢杀能够让死者留全尸。这是古人非常看重的一点。比如像唐朝的杨玉环是被缢杀的,明朝的末代皇帝崇祯是自缢身亡的。只有留了全尸,在他们心里灵魂才能够上天堂。
第二个问题来了,为什么曹操要把吕布缢杀?一刀砍了就行了的事。何必要这么麻烦?古代杀人的规矩是很多的,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杀法。比如按照古代礼仪来说:
皇帝,不能死于刀剑。一般用毒酒鸩杀或者白绫缢杀;
诸侯王,不能在闹市行刑;
县侯,要留全尸。
而吕布的爵位是温侯,这是国家正式册封的,在汉朝县乡亭三级爵位中属于一等县侯,县侯上面就是诸侯王了。针对对于贵族的礼仪,给吕布留全尸,符合礼数。所以曹操杀吕布选择了缢杀。
那第三个问题又来了:既然用绳子把吕布杀了,为什么还要把他头砍下来?曹操枭首吕布的目的有两个:
第一个目的:报捷方便。吕布陈宫和高顺三个人的头颅,运送到许昌向皇帝报捷。运送人头方便快捷,并有极大的震慑力。
第二个目的:赏罚分明。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吕布在被曹操抓起来之前,他都干了些什么事儿呢?
先叛丁原,再叛董卓,后抢衮州,断曹归路;
偷袭刘备,勾结袁术,背叛朝廷,蔑视体统。
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乱臣贼子,按照国家法度,必须枭首示众。
所以说曹操对吕布的处置上合乎国家法度,下合乎天理人情;既保存了国家的体面,又照顾了吕布的身份。也只有曹公这样赏罚分明的人才能够一举一动皆有法可依。况且最后还把吕布给安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