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你了解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吗?
摘要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当大会执行主席周恩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当大会执行主席周恩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时,全场起立,周立波事后回忆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暴风雨似的掌声延续了5分钟。”宪法的主要内容是:认真总结了历史经验,特别是新中国建国五年来的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充分反映了中国历史的特点和过渡时期的特点;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始终贯穿在宪法中,确认中国的国家性质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完成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