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学,悍匪孙德林是怎么落网的?
说起建国后的悍匪,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悍匪,很多人会立刻想到白宝山孙兆学、张君、“东北二王”等人,实际上孙德林犯罪团伙的凶残程度不输以上几人,说孙德林是沈阳第一悍匪毫不夸张。他是怎么落网的呢?且往下看。
不留活口的犯罪团伙孙德林犯罪团伙共有5人,分别是孙德林、孙德松(孙德林弟弟)、汪家礼、汪家仁(汪家礼哥哥)和王文绪。
在这个犯罪团伙的初期(孙德林和汪家礼),他们是没有手枪的,那时候他们的作案工具都是他们说的“冷兵器”,匕首绳索之类的。即使这样,但凡他们盯上的作案对象,基本上都被他们残忍杀害。
到后来他们拥有手枪之后,他们多次针对出租车司机作案,而目的仅仅是要短暂使用出租车抢劫,使用后就抛弃,为了不被认出,对车主一概不留活口。
从1987年开始作案到1999年团伙被抓,在长达12年的犯罪时间段内,这个团伙先后劫杀70余人,其中24人被杀,21人被打伤,抢劫300多万元。
特别是1999年3月8日,他们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抢劫工资款,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这就是震惊全国的“3·8”特大持枪抢劫系列案件。
一个大胆的决定取得实质性突破在“3·8”特大持枪抢劫案之前,沈阳市也时不时有类似的枪杀出租车司机的案件发生,但是警方耗费巨大精力,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也收效甚微。
一桩桩案件未破,给沈阳警方带来巨大压力,要不要公布案情成为了当时公安内部的一个争论点。公布则意味着可能带来恐慌,不公布则案子止步不前。
最终证实,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公布案情发动人民群众提供线索是正确的选择。
当时主管此案的领导就做出了这个在当时看来很大胆的决定,顶着巨大压力通过所有媒体渠道公布案情,搜集证据和线索。
两辆摩托车一个自行车修理工1999年10月19日下午5点50分,沈阳市和平区南大街39—1号楼下传出了两声枪响,被害人张某被抢走人民币100万元。
经过技术鉴定,案发现场留下的弹壳和“3·8”特大持枪抢劫案现场留下的弹壳是同一把手枪发射出来的。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骑乘一蓝一红两辆摩托车逃窜。
后来沈阳警方围绕这两辆摩托车展开调查,而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一个自行车修理摊上的一位周姓修理工则成为整个案件侦破的关键所在。
据周师傅反应,几个月来始终有个年纪较大的人(汪家仁)骑着一辆红色摩托车在附近溜达,有时候他把摩托车放在路边,就看对面,甚至一看几个小时。
这样的情况一天两天不奇怪,连续几个月就很奇怪了。这也引起了周师傅的好奇心,在长时间的观察下,周师傅对人和摩托车都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随后在看到警方发布的收集犯罪证据的相关报道之后,周师傅向沈阳警方提供了踩点男子的模拟画像(画像跟汪家仁本人十分相近)。
警方根据画像以及摩托车,先后将10.19持枪抢劫杀人案的案犯汪家礼、汪家仁抓获。
二人被抓之后,很快供述出了自己的“老大”:孙德林。而此时的孙德林,正远在千里之外的广西服刑,罪名是贩卖枪支弹药。
因枪被抓孙德林一直没有枪,他一直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枪,虽然他是这个犯罪团伙的“老大”,可前边所有涉枪案件所使用的一把五四军用手枪和一把五九军用手枪都是汪家礼的。
孙德林曾想找汪家礼借枪,但是遭到拒绝,这促使孙德林南下广西,辗转越南去购买枪支。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在孙德林千方百计在越南买到枪之后,准备再回沈阳“做大事”的时候,在广西他被当地警方抓获,因为涉嫌贩卖枪支弹药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在汪家礼两兄弟供出孙德林两兄弟之后,沈阳警方和广西警方取得联系,让广西警方以“最高规格”看守孙德林,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抓获孙德松(据传是要去“救”哥哥)。
随后二人被警方从广西乘坐飞机押回沈阳。
再之后,团伙最后一名案犯王文绪被捕。至此,这个特大持枪抢劫犯罪团伙的5名案犯全部到案。
通过审讯,5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令人吃惊的是,沈阳市那几年未破获的涉枪杀人案中,除了1起和他们无关之外,剩余的全部是他们做的。
在宣判当日,庭审现场到了18名“寡妇”,他们的丈夫都是这伙人无情杀害的,场景让人痛心不已。
1999年12月15日下午5时30分,5名罪恶滔天的案犯被当庭宣判判处死刑,五人统一选择不上诉。“不上诉”三个字并不代表他们有多忏悔,因为他们明白自己的罪行百死莫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