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习俗,北京重阳节的习俗有哪些?
重阳节的历史非常悠久北京习俗,距今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这个名称最早出现在三国时代,曹丕所著的《九日与钟繇书》中有这样的记载:“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从这段记载中我们能看出,“九”为阳数,九月九,两九相重,古人认为是一个值得庆贺的吉利日子。
在魏晋时期,民间有了在九月初九这天赏菊、饮酒的风俗。及至唐朝时期,九月九日才被正式定为重阳节,成为正式的民间节日。从此以后,每年的这个日子,民间都会举行各种各样的仪式活动,以示庆祝。说起重阳节,很多人都会想到“登高”这一习俗。在老北京人的心目中,金秋九月,天高气爽,在这个日子里登高远望能免灾避祸。
关于重阳节登高的习俗,还有一个传说故事呢!相传在东汉时期,汝河里住着一个凶狠的、被称为“瘟魔”的怪物。只要瘟魔一出现,周围的老百姓就要遭殃,几乎每家都有人病倒,甚至丧命,弄得这一带人心惶惶,老百姓为此愁眉不展。其中有一个叫恒景的人,他的父母都在瘟魔的作恶下因病而死了,他自己也因此差点丧命。
从病魔中活过来的恒景决定去外地访仙学艺,为乡亲们除去瘟魔。于是他依依不舍地辞别了媳妇和年幼的儿子,踏上了学艺之路。他四处访师寻道,访遍各地的名山高士,终于打听到在东方有一座最古老的山,山上有一个法力无边的仙长。恒景不畏艰险,在仙鹤指引下,终于找到了那位仙长。
仙长听他细说了目的后,被他的精神所感动,将降妖剑术毫不保留地教给了他,还把宝贝的降妖宝剑送给了他。经过一年的勤学苦练后,恒景终于将仙长的降妖剑术学会了。一天,仙长对恒景说:“明天就是九月初九了,在这天瘟魔又会出来作恶,如今你已经将消灭他的本事悉数学会,能回去消除这个孽障了!”临走的时候,仙长送给恒景一包茱萸叶,一盅菊花酒,而且密授避邪用法,让恒景骑着仙鹤赶回家去。
在九月初九这天的早晨,恒景回到了家乡。还没有来得及回家看看,他就马上将乡亲们喊来,按照仙长的叮嘱,吩咐乡亲们登上家附近的一座山上,而且发给每人一片茱萸叶,一壶菊花酒,做好了降魔的准备。及至中午时刻,在一连串的怪叫声中,瘟魔出现了,但是它刚扑到山下,闻到阵阵茱萸奇香和菊花酒气时,突然脸色大变,停下了脚步。
看到这情景,恒景赶紧手持降妖宝剑追下山来,与瘟魔搏斗了几个回合,就将他刺死了。老百姓们为了感谢恒景的大恩大德,也为了纪念这个除掉恶魔、恢复安宁的日子,就把九月初九重阳节登高的风俗看作是免灾避祸的活动,年复一年地流传了下来。每逢重阳佳节,老北京人中的老一辈都喜欢向孩子们讲述这个大快人心的故事。
从这个故事中,孩子们也对重阳节有了更深的了解。老北京人对重阳节非常重视。在重阳节时,除有登高的习俗外,还有佩戴茱萸、赏菊、饮菊花酒、吃花糕、食烤肉、涮羊肉、吟诗作赋等习俗,一直流传至今。登高。在老北京,重阳节有登高的习俗。明清时,北京地区登高颇盛,《燕京岁时记》云:“京师谓重阳为九月九。
每届九月九日则都人提壶携楹,出都登高。”在这天,紫禁城中的皇帝都会亲临万岁山(如今的景山)登高拜佛,祈求福寿平安,并观览京城风光。旧时,老北京人喜欢登的是西山八大处、香山、五塔寺、北海、景山五亭、陶然亭等地,在登山的过程中,玩到高兴时,还会吟诗作赋、吃烤肉。
对此,《燕京岁时记》就有记载:“凡登高,必赋诗饮酒,食烤肉,洵一时之快事。”吃花糕。“中秋才过近重阳,又见花糕各处忙。”吃花糕是老北京重阳节时必不可少的习俗之一。不仅民间风行制作吃食花糕,在清代宫廷里,重阳节时也要举行“花糕宴”。周密写的《武林旧事》一书中记载:“九月九日重阳节,都人是月饮新酒,汎萸簪菊,且各以菊糕为馈,以糖肉秫面糅为之,上缕肉丝鸭饼,缀以榴颗,标以彩旗。
”明代沈榜的《宛署杂记》上也说:“九月蒸花糕,用面为糕,大如盆,铺枣二三层,有女者迎归,共食之。”从中足见花糕在当时的流行程度。据说这一习俗与登高习俗有关。“糕”和“高”同音,作为节日食品,最早是庆祝秋粮丰收、喜尝新粮的用意,之后民间才有了登高吃糕,取步步登高的吉祥之意。
在旧时候,北京的花糕种类非常多,有糟子糕、桃酥、碗糕、蛋糕、萨其马等酥饼糕点,也有糕上码有花生仁、杏仁、松子仁、核桃仁、瓜子仁五仁金银蜂糕,还有用油脂和面的蒸糕、将米粉染成五色的五色糕等。而且,在那时候,花糕还像如今的月饼一样,是京城老百姓馈赠亲友的佳品。
古代北京的结婚习俗有哪些?
自从元朝定都北京以来,北京的人口除汉族外,增加了很多少数民族,蒙古族就是其中之一。随着蒙古族入主中原,一些蒙古族的风俗也随之流传到北京,结婚习俗就是其中之一。蒙古族与汉族的结婚习俗有很多一样的地方,但也有自己的特色。元朝的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曾经专门颁布圣旨确定元朝的婚姻礼制:“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
”从忽必烈的圣旨中我们能看出元朝的婚姻礼制存在这样的特点:1。元朝尊重各族人的婚姻习俗,若同一民族的人相互婚配,则遵照自己本民族的婚姻习俗即可。2。若不一样民族之间的人相互婚配,则遵照男方民族的婚礼习俗进行。3。蒙古族具有优先性和特殊性,若其他民族的男子和蒙古族女子相互婚配,则不依照“以男为主”的原则,而是依照蒙古族的婚俗而定。
当时的蒙古族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即男人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娶妻纳妾,妾的数量没有具体的限制。可是,蒙古族虽然提倡一夫多妻制,但并不表明其两性关系的松弛。实际上,蒙古族对两性之间的关系是限制得非常严厉的。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对通奸的严惩:一旦发现通奸情况,不论女方是否已经结婚,通奸者都将被处死。
对此,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游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蒙古族妇女)她们不但把不贞看成一种最可耻的罪恶,而且认为这是最不名誉的。”在蒙古族妇女的心目中,“忠贞”这一品行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北京作为元朝的首都,生活着很多官宦之家。这些家族之间相互攀比,其中一个攀比的平台就是婚礼的豪华程度。
在他们的心里,婚礼办得越奢华,越能显示出自己的能耐。于是,元朝初期的北京城,那些官宦之家的婚礼都往“奢华”里办,这就造成了聘金越来越高、酒席越摆越大的社会现象,给整个社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恶劣影响。为了消除这一攀比的现象,元朝统治者专门在大德八年(1304年)颁布了一项诏令,限定了结婚聘礼和喜筵的最高金钱额度。
具体是这样规定的:通常根据家庭财力的多少来分为上户、中户、下户三个等级。上户的婚礼聘金为“金一两、银五两、彩锻六表里、杂用絹四十匹”。中户、下户依次递减。在喜筵的规定上,具体是:“品官:不过四味;庶人:上户、中户不过三味,下户不过二味”。以上是元朝时期蒙古族的结婚礼制,汉族呢?实际上,当时的汉族人民对结婚礼俗是非常重视的。
大概的规矩是:男女双方一旦订婚后,男方家要给女方家一笔钱财作为聘金,俗称“财礼”。在举办喜宴的前一天,新娘子有沐浴等习俗,但这些习俗的费用一律由男方支付。在成亲的那一天,男女双方两家还要分别举办喜宴。与元朝北京的结婚习俗相比,明朝时期的婚礼习俗更多、更繁杂、更隆重。
具体的规定是:在男女双方定亲之前要有“合礼”的仪式,所谓合礼,就是算男女双方的年龄、生辰八字是否般配,若般配,就正式举办定亲仪式,确定嫁娶的正日子,若不般配,则说明双方不合适,二人成婚无望;在正式成亲的前一天,男方家要送给女方一张席、两只公鸡以及其他一些杂物,俗称为“催妆礼”;在正式举行婚礼的那天,男方能穿九品官服,因为娶妻有“小登科”的俗称,而女方则一定用凤冠霞帔,一方面有祈求吉祥如意的意思,另一方面则表明自己是嫡妻。
关于这一习俗,《清稗类抄》有明确的记载:“明时,皇妃常服,花钗凤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凤冠者,相传谓出于明初马后之特典。
”待男方将女方娶回家后,在进门之前,会先将马鞍放在地上,让女方跨鞍而过,称作“平安”;在入洞房之前,男方还会请阴阳先生以五谷杂粮在洞房内“撒帐”;结婚三天后,女方的娘家会给女儿送来一些衣物和食品,而且去看望男方家的亲戚,俗称为“三朝”……从明朝的结婚习俗能看出,它与元朝时期的婚礼习俗有很大不一样,吸收南方婚礼习俗的元素多一些,显得非常朴素、喜庆、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