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娟,当年东北乔四真的有那么厉害嘛?
乔四不姓乔劳娟,他姓宋,叫宋永佳,是黑龙江哈尔滨人。
宋永佳出生于1948年,小时候由于家里穷,没读过什么书,长大后做了泥瓦匠。这个活卖的是力气,干一天能拿一天的工钱,不干就只能喝西北风。
当时,宋永佳住在道里区安道街的一座大铁桥旁,再加上他在家里排行老四,所以他为了让老板们能记住他,每次都报名号说,他是桥头老四。
时间一长,人们干脆简称宋永佳为“桥四”。一些不知真假的人,以为他姓“乔”,所以就喊他“乔四”。时间一长,大家也就这么叫顺嘴了。
乔四的父亲早年是个赶马车的,在乔四年少时,意外地从马车上摔下来,当时就摔死了。
此外,乔四还有个哥哥,由于从小缺乏管束不学好,长大后偷鸡摸狗,是监狱的常客。
受哥哥影响,乔四年少时也很顽劣,打架斗殴总少不了他,派出所没少去,但进监狱尚还不够资格。
东北人横,想在黑道上混,乔四这种没在监狱里镀金的,谁也不拿正眼看他。
(乔四旧照)
乔四是怎么混起来的呢?
这得从1983年说起了。
当时哈尔滨正逢改革开放,到处都在搞建设,老城区改建等都涉及拆迁。
按道理来说,工程多,乔四的活就多。
谁知,乔四却游手好闲,成天在工地上转来转去。
乔四很快就发现,钉子户成了政府和开发商最头痛的事情。
有一次,一个老破旧的俄式建筑等待拆迁重建。开发商把所有手续都跑好了,但住在那栋大楼里的住户却大部分因为拆迁条件不满意,坚决不同意搬走。
开发商为了能早日入场,把工程队都带过去了。但是大楼里的住户却坚决不搬迁。在交涉的过程中,开发商还把警察给叫了过去。尽管警察嘴皮都磨烂了,住户就是不肯迁走。结果,警察最后和住户发生了口角,住户也非常嚣张,竟准备对警察动粗。
眼见势头不对,看热闹的乔四拨开人群,突然拿起地上的一把长镐,把房屋的窗户给砸了个稀巴烂。
乔四的突然行动,让纠缠警察的住户们愣了一下。
这时候,从屋子里冲出一个手拿菜刀,嘴里喊着要拼命的老太太。她直接冲到乔四面前,拿着菜刀就要砍。
乔四眼疾手快,迎上前去,一把夺下老太太手里的菜刀。并当着大家的面,把自己的小指头剁下一截来,然后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对住房们吼道:“谁不让拆?冲我来!”
紧接着,乔四又拿起长镐对着门窗一顿狠砸,不一会功夫就毁了一大片门窗。
就这样,开发商终于顺利地让工程队进了场。
当时,工程队就拍着乔四的肩膀说,好小子,以后凡是拆迁的事就交给你了。说完,还给他了一笔好处费。
警察也很满意,觉得有了乔四,他们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了。
尝到甜头的乔四看出了门道,便召集了一批流亡地痞,成立了一支强拆大队。
乔四的这支队伍,可都是心黑手辣的社会人。他们打起架来,那都是往死里打,其中不少都有过前科。
在这之后,工程队由于不能顺利地达到拆迁目的,好几次把活交给乔四。
面对钉子户,乔四没有别的技巧,他靠的是暴力。凡是抗拒拆迁的,他就让手下去砸别人的家,砸到别人同意拆迁为止。
大多数时候,钉子户知道乔四是“黑社会”,谁也不敢惹他,所以只要他出面,都不敢不同意拆迁。
偶尔也有那种倔脾气,乔四手下的人就往死里打。往往这种时候,有人虽然还嘴硬,但其家人已经吓得胆战心惊,只得同意拆迁了。
(暴力拆迁下的景象)
由于有了乔四,哈尔滨一带的拆迁工作进行得无比顺利,这让政府和公安局都很满意乔四。所以,乔四只要不把人打死,当地公安局和政府都是睁一眼闭一眼。
乔四既然拆迁,当然要有个身份。所以不久后,他就成了龙华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龙华一工区主任。
在强迁的过程中,乔四挣了不少钱。
要知道80年代,人均工资不过30块钱左右,可乔四不到一年就有数万元之多。
乔四发了财,让一些混黑社会的不免眼红,也想和他抢市场。
乔四知道,想要一家独大,不光要能摆得平黑道,还要能在白道上混得开,所以他用手里钱当敲门砖。
比如,地方公安局吃年饭之前,乔四派手下给他们送去一头大肥猪;再比如公安局建新大楼,乔四又给他们送了一批办公桌椅。
不仅公安局,乔四还给片区派出所送过通讯设备。在听说他们车辆紧缺时,还给他们送过一台吉普车。
乔四凭着这些,和公安局不少人混得很熟,有时候他还开玩笑说,你们要是想抓地痞流氓,直接交给我,我保证能把任务完成的很圆满。
(网络配图)
由于有了靠山,乔四黑社会老大的地位也随之稳固,一些社会人都尊乔四为“乔四爷”。
乔四靠着暴力拆迁和贿赂,几乎垄断了哈尔滨的所有拆迁工程。他总是能以极低的价格把拆迁工程揽到手里,他再一转手,轻而易举就能挣十多万。
此外,乔四还贿赂相关核算人员,常常在做决算的时候,多算出几十万出来,这钱大部分都落到了他的口袋里。
阔了后的乔四很猖狂,他不仅斥资百万建了一座大别墅,还买了一台奔驰560,要知道当时整个哈尔滨一共就两部奔驰,而乔四的这台就是其中一部。
90年代初,哈尔滨的黑社会势力越来越猖獗,到了不得不严打的时候。
1990年8月,公安局和武警中队分别派出民警和武警于9日夜突然冲进了乔四的别墅,当场擒获了乔四及其手下共19人。
由于掌握了大量的证据,经过公审后,对乔四等人进行了公判。其中乔四及骨干14人被判处死刑,其他人则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制社会里,显然是不允许这种黑社会存在的。
(参考史料:《乔四全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