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股权稀释,合伙开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摘要合伙开公司,股权分配极为重要,若分配不当,则为公司的发展留下不良基因,影响公司良性发展创业股权稀释。接下来我结合本人的专业以及经验,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唯一大股东原则一个公司若没有大股东,对创业型公司
合伙开公司,股权分配极为重要,若分配不当,则为公司的发展留下不良基因,影响公司良性发展创业股权稀释。
接下来我结合本人的专业以及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唯一大股东原则一个公司若没有大股东,对创业型公司极为不利,首先是决策权分散,然后是责任担当。没有大股东的公司,往往会陷入决策缓慢,无人担责的局面。当然实务中存在股份五五分情况,但也是一方让步让贤的局面,例如海底捞。
第二,互补性原则我们可以根据公司的第一驱动力,可以将公司区分为销售主导型和产品主导型以及运营主导型。主导合伙人占大股东,其他配合型股东占边位。拉合伙人的时候,注意互补性。如果你本身技术和产品能力已经很强,那就应该找一个销售和运营能力比较强的合伙人。例如,主导着占51%,销售和运营者占49%。
第三,区分短期贡献和长期贡献很多创业企业在初期,什么都缺,在这个时候往往会过早过多出让股份。要知道企业最宝贵的部分就是股权。引进的股东若只是现金价值,建议以债务形式进行对价交易,而不要过多让渡股权。只有对公司有长期贡献且认同基本价值观的才根据贡献之多寡,给予相应股份。
最后,建议合伙协议增加退出条款创业不易,最开始一起创业的,能够经历风雨走到最后者往往寥寥。这时候,就需要增加退出条款。否则,公司引入新的资源或者人才的时候,早期股东甚至已经离开了创业公司,都占据一定的股份。这时候若约定一定的规则,例如在哪个阶段离开,分别用什么代价回顾股份。如此才不会陷入后期可能出现的纷争。
以上四点建议,仅供参考。每个合伙团队都不同,没有标准答案。笔者也见过股份四人均分,亦可做成优秀大企业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