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职创业,事业编人员是否可以开小卖铺?
事业在编人员以自己名义开店从事经营活动,严格来说肯定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上纲上线是可以给予处分的事业单位在职创业。因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七种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撤职甚至开除处分,七种行为中第六种就明确界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由此可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就组织纪律角度而言,是不允许的。这其中就包括直接开小卖铺。
但是,现实中其实不少事业在编人员利用工作之余也在从事经营或创业活动。
有合法合规的兼职或创业,比如专业技术人员到下属企业或相关单位兼职创业,按照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相关指导意见,国家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到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兼职创业的,期间允许停薪留职,保留人事关系三年,三年以后回单位,按照相应情况安排岗位,仍可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也就是说,现在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想到企业兼职或自己创业,是可以申请停薪留职的,并不违规违纪。
有打擦边球兼职或创业。比如用家人的名义开店、办企业,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表面看是家人在做,其实自己也直接参与。这种经营性行为只要不触碰法律法规,不直接利用个人职权谋利,不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组织上一般都会选择视而不见,毕竟没有法律条文规定事业单位家属不能经商办企业。
胆子大的,也有直接自己搞的。这种情况只要没人举报,一般也没问题,但一旦涉及到利益纠纷被人举报投诉,组织上查实,个人又没有提前申报,那么严格起来完全可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党员管理规定中都有明确界定,在此不做详细阐述。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事兼职或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对宽松,只要符合条件向单位提出备案,或者不以个人名义经营,都不是问题。但如果是管理岗位人员,特别是具有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组织对这部分人的管理和限定是比较严格的,因此无论兼职还是创业都要谨慎从事,切莫因一时利益自毁前程。
在事业单位上班还是出去创业?
关于是在事业单位上班,还是创业,我谈谈我的看法。先谈谈两个不同规划的优缺点。
在事业单位上班,其实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铁饭碗。事业单位福利肯定比在企业上班舒适,压力小,工作内容业简单,关键是福利待遇好,可以一直干到退休,退休保障好。缺点就是发展空间小,晋升,调动难度大,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想挣更多的钱,几乎没有机会。
创业在现在也很流行,可以通过努力挣更多的钱,商业社会里,创业赚钱门路也多,但是创业竞争激烈,成功率极低。
接下来就是两种职业对人员素质要求。
如果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又比较向往安静的体面的生活,不想做一个没有娱乐,休息日的工作狂,对压力挫折承受能力有限,建议你还是有事业单位吧。事业单位工作体面,工作轻松,福利待遇好等等优势,除非脑袋被门夹了,不然谁去创业!
如果你不想安于现状,就想让自己成为更成功的自己,比如说你想让自己更有钱,将来过上富有的生活,你可能有创业的潜质,但还不够,你还要很多创业人具备的素质,包括学识,谈吐,交际,抗压能力上,耐挫能力强等等高于常人的素质,你才有很小的机会成功,当然,如果你有社会资源,平台起点高另当别人,毕竟这年头父母是富豪的人不多。
所以从目前形势看,进事业单位或创业全凭你自己选择,前者是进去前难,进去后容易。后者相反,创业门槛低,但是想成功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