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创业如何维持,社会企业如何在中国发展壮大?
作为兼具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创新型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如何维持,社会企业通过市场手段筹集完成社会目标所需要的资源。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社会企业在履行公益服务职能时具有规模、效率、持续性、灵活性等多方面的优势。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重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社会公益服务供需不匹配现象日益凸显,亟须充分发挥社会企业这一组织形式的积极作用。
发展面临多重阻碍
从内涵上看,社会企业在中国早已出现。但是,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缓慢,远未像在欧美国家一样成为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参与社会事务治理的主力军。究其根本,作为一种创新型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仍然受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缺少可实现常态化、规模化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首先,社会企业相关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由于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中国社会各界对社会企业的性质和内涵还存在认识偏差,就社会企业的功能定位尚未达成一致共识。政府普遍将社会企业与一般营利企业同等对待,通常将其排除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采购和倾斜支持范围之外;慈善机构、基金会等传统非营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社会企业了解不足,对以市场手段实现社会目标的社会企业模式还存有疑虑;社会公众对社会企业能否保持公益性持怀疑态度,因而参与和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激励有限;主流媒体的针对性宣传报道较少,这使得社会企业更加缺乏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其次,社会企业发展缺乏法律地位。作为新生事物,社会企业的稳定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然而,现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缺失导致社会企业在中国面临着突出的合法性困境。制度与政策支持的缺位,也使得市场和社会缺少支持、创办社会企业的积极性,这也进一步制约了社会企业的发展。
最后,社会企业独立经营与创新能力有限。社会企业是采用市场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型组织,目标多重性对其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现阶段,中国社会企业自身普遍不具有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的能力。一方面,中国既懂市场运作又具有公益创业精神的人才极度匮乏;另一方面,中国社会企业历史较短,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以及突出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不足,导致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政府应提供多方面支持
英美等国的实践表明,社会企业是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志愿失灵的一柄利器。中国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社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公益服务、融合社会力量等方面的作用,为解决新时代普遍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一是统一认识,形成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首先,学术界要加强对社会企业相关问题的研究。其次,加大对社会企业的宣传力度,消除社会各界尤其是公众对社会企业的误解和质疑。最后,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时,要加强对公益创业理念的宣传、普及与培训,积极培育社会企业家精神,让更多的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愿意投身于社会企业相关实践之中。
二是改革创新,构建规范发展社会企业的制度体系。当前,应当完善现行法律,改革管理体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提供法律依据。一方面,针对社会企业专门立法,赋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包括从法律上界定社会企业的定义、范围、标准、功能定位,并对社会企业的利益分配、治理模式选择和剩余资产处置等施加限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社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降低社会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制度性成本
三是加大支持,充分发挥社会企业的公益服务作用。一方面,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提高社会企业的资金稳定性;另一方面,加强对社会企业的金融支持,为其解决融资问题提供市场化渠道。除金融服务外,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为社会企业尤其是创办者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培训、咨询、信息等服务,为社会企业制定战略规划、调整经营模式等提供支持,提升社会企业经营效率,确保其自身有能力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四是加强引导,促使各方力量创办或支持社会企业。首先,为企业等营利主体提供税收优惠,引导私营资本通过投资、创办等多种形式流入社会企业。当然,应当设置多样化的利润分配限制,避免利润过低而抑制营利主体的投资热情。其次,鼓励符合条件的传统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等转型为社会企业,在壮大社会企业队伍的同时提升公益服务体系的筹资能力。再次,引导公益投资基金等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企业,在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同时保证民间资本的活力。最后,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开展专项研究等形式为社会企业培育专业人才,并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企业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培育和传播企业家精神。另外,政府可以搭建以社会企业为主体,涵盖政府部门、私营企业、公益组织、普通公众等主体的沟通和协调平台,并支持以社会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评估公司、培训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发展,更好地协调各方力量支持和发展社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