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养老金涨幅公布,“六项提高”助力提升养老保障
摘要2018年内蒙养老金涨幅公布,“六项提高”助力提升养老保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根据全国统一的调整方案和内蒙古本地实际情况,内蒙古地区退休养老金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调整
2018年内蒙养老金涨幅公布,“六项提高”助力提升养老保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根据全国统一的调整方案和内蒙古本地实际情况,内蒙古地区退休养老金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调整标准。据了解,此次内蒙古地区退休养老金总体涨幅较大,是自2016年以来最高涨幅。
那么,这次内蒙古地区退休养老金具体调整情况如何呢?下面我们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解。
一、基础养老金提高
内蒙古地区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按60%的替代率确定,月人均提高80元,达到1535元。
二、个人缴费部分提高
内蒙古省退休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从8%提高到8.5%,以2017年12月份为基数,提高个人缴费部分后,可使个人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有所增加。
三、退休人员补贴提高
内蒙古地区的退休人员补贴每月提高30元。调整后,退休人员个人领取的实际退休金比去年增加120元左右。
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率提高
企业补充养老金从1%上调至1.5%,确保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得到全面提高。
五、待遇标准提高
内蒙古地区对各级津贴补贴标准进行了大幅度提高,充分保障退休人员合理生活水平,最高增加80元/月。
六、特殊工种人员退休金提高
对特殊工种人员退休金按规定进行适当提高,确保不同职业人员的待遇能够得到体现。
据悉,此次内蒙古地区退休养老金涨幅较大,是继湖南省之后涨幅第二高的省份。此举不仅有利于改善广大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更表明了政府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推进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心和力度。
总的来说,本次内蒙古地区退休养老金调整具体实现了政府对于老年人的爱与关怀。同时也提醒广大退休人员要关注养老金调整信息,积极参加工作补充养老保险等其他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