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应该到何处治疗
摘要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乙肝属于二类传染病,与艾滋病、结核病等并列。发现新的病例需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登记上报。对于急性乙肝或乙肝病毒复制指标均为阳性的患者,应该限制一定的工作范围,注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乙肝属于二类传染病,与艾滋病、结核病等并列。发现新的病例需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登记上报。对于急性乙肝或乙肝病毒复制指标均为阳性的患者,应该限制一定的工作范围,注意休息和消毒隔离,及时到当地传染病院就诊。就诊的医院需要有特殊的隔离措施和排水系统,从事肝病诊治的医务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肝病诊疗常规和各项操作技能(如肝穿、腹穿、腰穿等)的执业医师,为什么要这样严格规定?因为乙肝患者的血液和体液都含有乙肝病毒,如果不在一个特定的清洁和消毒环境中进行诊疗及操作,污染环境的危险就会加大。乙肝患者要做到正确求医,并非一件易事,乙肝患者本人很可能对乙肝常识知之甚少,并不清楚该到何处找谁看病,如果这时患者看到各种眼花缭乱的广告,就可能轻信上当,花冤枉钱,贻误病情,所以乙肝患者首先要到正规传染病医院诊治。在各种诊所、药店等公共场所展开的乙肝“义诊”、“咨询”、“促销”活动不都是科学的,尤其是在闹市区、居民集中地带展开的乙肝诊治活动更是危险。乙肝患者大量拥挤在这些场所,传播乙肝的概率大大增加,目前我国大型综合医院已经将传染科撤出,特别建立传染病医院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减少传染病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机会。各种广告宣传的乙肝“专家”,大都不可靠,因为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许借助医师或患者形象宣传药物疗效。哪些是正规专科传染病医院?哪些是正规传染病专家,患者可以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局、医政处等)了解。各种私人开设的肝病专科门诊和医院,往往不具备传染病专科要求的硬件设备(排水、消毒、废物处理等),因此不适宜开展乙肝诊治活动。
乙肝患者求医看病,选择就医场所和地点最为关键,也是正确就医路线的第一步,如果第一步走错了,以后的步步都可能错误。乙肝患者求医问药的场所必须在国立(公立)的正规医院的肝炎专科进行诊疗,这里面含有三个重要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国立(公立)的,就是说是政府建立和管理的。第二个条件是正规的医院,包括各个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各省、市、县人民医院、解放军医院及各地传染病专科医院。第三个条件是专科性的,虽然是正规大医院,有的医院并没有设立传染科或肝病专科,所以到正规医院,还要了解有无肝病专科,要有多年经验的肝病专科才会富有经验。因为这类医院在设立肝炎专科时,不仅配备了专科医师,还有一整套诊断病毒性肝炎的设备,以及对治疗效果的监测手段。此外,专科医师判断肝炎的治疗效果不是单凭患者的主观感觉,而要结合客观的化验和检查结果,有时甚至需要进行反复化验,动态观察并检测一些重要的指标,做出比较科学的判断,才能为患者正确制订或调整方案。慢性乙肝的特点是病程长,病情常有反复。另一个特点是患者的症状、化验结果有时与肝细胞实际的损害程度并不呈平行关系,即有时肝脏组织损害比较明显,而患者的自我感觉并不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由临床经验丰富的肝炎专科医师来把握,才有可能弄清病变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们把选择医院和专科医师视为慢性乙肝患者接受正确诊治的第一步。如果第一步走错了,以后难免步步不到位,甚至越走越远。
乙肝患者求医看病,选择就医场所和地点最为关键,也是正确就医路线的第一步,如果第一步走错了,以后的步步都可能错误。乙肝患者求医问药的场所必须在国立(公立)的正规医院的肝炎专科进行诊疗,这里面含有三个重要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国立(公立)的,就是说是政府建立和管理的。第二个条件是正规的医院,包括各个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各省、市、县人民医院、解放军医院及各地传染病专科医院。第三个条件是专科性的,虽然是正规大医院,有的医院并没有设立传染科或肝病专科,所以到正规医院,还要了解有无肝病专科,要有多年经验的肝病专科才会富有经验。因为这类医院在设立肝炎专科时,不仅配备了专科医师,还有一整套诊断病毒性肝炎的设备,以及对治疗效果的监测手段。此外,专科医师判断肝炎的治疗效果不是单凭患者的主观感觉,而要结合客观的化验和检查结果,有时甚至需要进行反复化验,动态观察并检测一些重要的指标,做出比较科学的判断,才能为患者正确制订或调整方案。慢性乙肝的特点是病程长,病情常有反复。另一个特点是患者的症状、化验结果有时与肝细胞实际的损害程度并不呈平行关系,即有时肝脏组织损害比较明显,而患者的自我感觉并不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由临床经验丰富的肝炎专科医师来把握,才有可能弄清病变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们把选择医院和专科医师视为慢性乙肝患者接受正确诊治的第一步。如果第一步走错了,以后难免步步不到位,甚至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