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转移到外地详细步骤
什么叫做跨省转出?
北京社保跨省转出即北京社会保险个人异地转移转出,指正常缴费单位中的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等情况需要在本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并将保险关系转往外省市行政区域参保,而办理的业务。
跨省转出的是哪些险种?
跨省转出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险中能够进行跨省转出与跨省转入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三个险种是实时性的,不能进行转出与转入。
注意:养老保险转出只有个人账户的钱,统筹不能传出(即公司为你缴纳的社保费),医疗只能转年限。
跨省转出的人群
1,参保人员社保账户已经暂停;
2,转出:职工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或回户口所在地工作;
3,因达到退休年龄不能在办理北京退休的
操作步骤
(一)参保人原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进行减员操作。
(二)操作离职职工减员后,去单位注册地所社保中心进行社保跨省转出手续。
(三)社保经办机构为转出参保职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四)北京社保一般账户转出:参保职工持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或者由转入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社保转入手续;
(五)北京临时账户转出:参保职工持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临时账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和《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备注: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埠户籍人员(外埠城镇、外埠农村)2010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京参保,在人员新参保登记时系统默认将此类人员标识为“临时账户”。]
社保转出需提交的材料
方式一:原参保单位进行办理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 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个人委托书》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跨省转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 份。
方式二:本人办理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 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
方式三:跨省转出人员委托他人代办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 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个人委托书》1 份;
3.申请人跨省转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代办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
5,委托代办书一份。(跨省转出人员签字)
注意:1,需要先进行跨省转出在进行跨省转入,且你确定有新工作所在地的社保所在能够接受你的社保关系。
2,医疗养老缴费凭证上面有时间限制,在时间限制期间内尽快进行办理社保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