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摘要李东强的父母名下有三套住房,父母各拥有一半的产权。前不久,父亲去世,其名下的房屋财产应该由李东强和其母亲各继承一半,也就是说李东强拥有三套房屋的四分之一产权,初步估算价值
李东强的父母名下有三套住房,父母各拥有一半的产权。前不久,父亲去世,其名下的房屋财产应该由李东强和其母亲各继承一半,也就是说李东强拥有三套房屋的四分之一产权,初步估算价值1500万元。
如果李东强继承了,那么这三套房屋的四分之一产权就是李东强和他妻子的共同财产。
但李东强这些年和妻子一直磕磕绊绊,他不希望父母的房屋产权和妻子共同拥有,那么李东强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步,李东强和他母亲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他放弃了对他父亲房产的继承,全部由他母亲一个人来继承。
第二步,等公证书拿到后,三套房子也从李东强父母名下过户到母亲一个人的名下。
第三步,再过一段时间,一个星期、一个月、两个月都可以,李东强再和他母亲一起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还是那三套房子,母亲将这三套房子全部赠予给儿子,并且特别注明,仅赠予给李东强一人,不包括李东强的配偶。
这样的操作步骤,大家明白了吧?听别人的故事,涨自己的知识。你有什么看法或故事,请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