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三不赔,有车没车都存好
不管是知乎上,还是今日头条上,小编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
交通事故超车影响到对方摩托车出的事故我全责,对方医疗费用了两万多,保险公司赔偿方案说只承担80%。保险条款规定,医疗费报销根据医保标准报销。都要扣除非医保20%。剩下20%我承担这样合理吗?我商业险买了100万不计免赔的。
看到这类问题,小编也只能一脸心情复杂.jpg。
不计免赔险,应该算是被误解最多的一个险种了。
一看名字,不计免赔,那一定是什么免赔率都管咯~
赶紧买买买!
其实不计免赔险,负责的是由于事故责任划分带来的免赔率: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后略…………
因此这也导致了不计免赔,会有3个绝对免赔的地方,请大家千万要注意:
1.找不到第三方
在碰到事故的时候,如果对方撞了你,对方全责,理所应当应该由对方对你进行赔偿。
但是有些时候,我们在把车好好停在路边,但是一回来发现车被撞坏了,肇事者还跑了,不管是报了交警,还是调取监控后,都无法找到对方的情况下,只能走自己的车损险进行理赔。
这种情况,是把应由对方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了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会设有30%的绝对免赔率。
这个绝对免赔率是无法通过不计免赔险来规避的,只能去购买"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保险"进行规避。
2.有人伤的情况不赔自费药
不管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在条款中都藏着这样一条设定,还需要各位车主多多注意一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
因此自费药的费用是不在不计免赔险的赔偿范围内的,需要车主们稍加注意~
3.没有买相应险种的不计免赔险
不计免赔险是跟险种的。
车损险的不计免赔险,负责的是车损险的免赔率的,不管三者险的免赔率。
三者险的不计免赔险,负责的是三者险的免赔率的,不管车损险的免赔率。
如果没有买相应险种的不计免赔险,那到了事故,就要赔得特别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