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且长期挂账,有什么风险?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与股东相互借款的事时常发生,有的企业还会在账面上长期挂账。这么操作有什么税务风险吗?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企业向股东借款的风险
企业向股东借款,即股东借款给企业,反映在账面上,就是贷记“其他应付款-自然人股东”科目挂账。
一、这样操作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企业账面上长期挂着其他应付股东的无偿借款,而且金额较大,占比异常,股东属于企业的关联方,因此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会有被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借款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自然人股东100万元
注意:股东个人与其关联方企业之间经常无息借款,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核定利息,要求自然人股东补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也要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二、我们该如何处理?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导致没有偿还股东借款的能力,但是账务长期挂着不处理又存在税务风险,那么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有下面三种处理方式:
1、债转股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
这种处理方式,企业不仅无需归还借款,还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债转股需要注意几个点:
(1)账务处理的规范性
债转股的会计处理一:
借:其他应付款-自然人股东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自然人100万元
债转股的会计处理二:
借:其他应付款-自然人股东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自然人80万元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万元
(2)债转股一定要留存债权形成过程的规范证据
特别是债权关系清晰、借入资金流向明确、借债法律手续完善。债权成立方面是否存在瑕疵。
(3)债转股中需要留存的资料要齐全
留存债转股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中介机构报告、原债权合同等,建议出具评估报告。
(4)印花税问题
对于因债转股而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需要被投资企业按照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来缴纳印花税。
2、股东放弃债权,转为企业的收入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企业清算时期。
(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该事项操作需在清算开始前完成。
也就是说,股东如果放弃债权的话,会让企业面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3、作为未支付股东的利润
有的企业挂账“其他应付款-自然人股东”,实际是属于公司作出了利润分配方案,而未支付股东的利润,这种情况下,企业要代扣代缴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如下:
调整账务:
借:其他应付款-股东100万元
贷:应付股利-股东100万元
支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股东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80万元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20万元
股东向企业借款的风险
股东向企业借款,即企业借款给股东,反映在账面上,就是借记“其他应收款-自然人股东”科目挂账。
一、这样操作有哪些税务风险?
1、个人所得税风险
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视同分红,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风险
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会被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即使没有利息收入也要视同销售,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然后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借款期间的增值税。
二、对于股东向企业借款的情形,有哪些建议?
1、股东尽量不要从公司借款自用并且长期不归还;
2、股东借款必须用于企业经营,并要保存与经营有关的证据;
3、借款期限尽量不要超过一年;
4、企业账面上尽量不要长期挂账股东自然人的其他应收款;
5、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隐藏了太多的涉税风险,因为从科目含义上看其他应收款是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并不必然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因此不能乱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记账。
三、股东如何“安全合法”的从企业拿钱?
(一)税前费用支取
对于企业来说,股东涉及满足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条件的费用,并且合法合理,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1、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企业的职员,当然也可以定期从企业领取工资。通过发放工资和年终奖的方式,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适量降低。
2、领取备用金:根据企业制度,股东可以领取一定的备用金,金额要符合制度规定,后期冲抵的发票也必须是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不可用家人不相关的发票来冲抵备用金。
3、直接报销:股东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实际费用,可以根据企业制度来报销。
4、资产使用费:例如股东借款给企业,按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由企业向股东支付利息;或者企业以租赁的方式使用股东的资产,要相应向股东支付租金。对于股东收取借款利息和收取租赁费用的情况,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
(二)税后利润分配
税后利润分配就是分红。但分红有不同的分法。
1、股东直接持股:直接分红给个人,税率是20%。如果股东只是想取出一定生活费,那么不建议分红,采取工资方式更好。
2、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这种情况下不会涉及交企业所得税,很多时候被用以作为持股平台。倘若此平台设立在税收优惠的地区,那么可以将综合税率降得比较低。这样的平台可以做多层嵌套设计,用以引进优秀的核心骨干人员。
3、有限公司持股:这种情况下,很多时候不是为了实际分得资金,而是为了做进一步的投资。如果股东取出钱来本身就是为了投资的,那就不要用个人来分红,用公司的形式,可以免于重复征税。
提前预防风险,做好检查工作
1、查看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是否明确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时间和利率等。
2、查看借款人是否提供了代开的发票。
3、查看借款利率水平是否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法税前抵扣。
4、判断借款人是否是公司的关联方,如股东借款给企业,关联债资比限制,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是2:1。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法税前抵扣。
5、对于自然人代开发票部分,需要企业在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时,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