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半年 投资者最关注收益和回撤
作者: 周楠
产品收益和回撤率大不大?产品能不能满足真正的养老诉求?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已有半年,前述有关产品的问题,成为投资者最主要的关注点。
在5月10日举办的银河证券个人养老金业务与年金研究评价体系发布会上,公司产品中心养老金融解决方案专家王鑫琦提到,目前机构在养老展业中,产品力的比拼至关重要,产品的需求匹配程度包括回撤率、抗通胀性等成为投资者关注重点。
去年11月28日,券商代销个人养老金业务“开闸”,多家获资质的机构正式展业,逐鹿个人养老金市场。根据证监会此前披露的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华泰证券(14.700, 0.13, 0.89%)、中信证券(21.690, -0.11, -0.50%)、广发证券(15.880, -0.07, -0.44%)、中国银河(12.130, -0.11, -0.90%)证券等14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券商可正式展业。
目前,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产品主要有四类: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
王鑫琦指出,四类产品的产品力比拼成为关键。“养老产品从名称来看,相较其他产品应该具备一些养老的属性,但目前我们在对比的过程中发现,这种属性可能并没有那么凸显。”
与此同时,养老产品应该如何匹配真正的养老诉求?即产品的需求匹配程度,也成为业内关注重点。
“比如低波低回撤如何实现,定期定额资金如何提取等等,在养老产品中如何体现?这些问题也是我们希望在接下来的展业过程中,和合作伙伴一起推进的。”王鑫琦说。
除产品外,代销机构的服务也成为关键。
“比如投资者买了养老理财产品,他们会有疑问,到了三年五年这个产品开放之后,要不要换?哪类资产应该增加或减少?”她提到,机构针对养老产品销售的投后服务也在持续优化中。
对于养老金融产品的设计,银河证券产品中心副总经理鹿宁认为,应把好养老产品品控,研发设计出符合客需的不同风险收益属性、不同久期、不同现金流的养老产品,更新迭代筛选方法和评价模型。
在产品筛选方面,他提到,券商通过多层次的定量加定性引入标准,并持续跟踪尽调,以保证管理人筛选的持续有效性。具体涉及四个步骤:初评、尽职调查、评审准入、内部审核。
从机构业务角度,个人养老金业务是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核心方向之一。
有公开报道称,个人养老金初期业务大部分被银行渠道获得,券商开户数量有限。证券公司相对银行或存在基础客户不足、产品供给有限等问题。
券商公司深耕大类资产配置业务多年,对于资本市场周期、不同资产特质属性、不同产品设计有优势。有观点认为,将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商业养老金等符合监管要求和发展导向的养老金融产品全部纳入证券公司的销售范围和服务范围有其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