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义为企业提供服务,选择自然人代开还是成立个体户?
摘要现在经济发展形式越来越多样,个人获得报酬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很多自然人可以靠着自身的能力来获取佣金,社会上非全职的自由职业者也越来越多。但是个人和企业发生业务存在一个不
现在经济发展形式越来越多样,个人获得报酬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很多自然人可以靠着自身的能力来获取佣金,社会上非全职的自由职业者也越来越多。
但是个人和企业发生业务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开具发票的问题。在我国,自然人、个人是没有资格开具发票的,只能通过税务机关代开来获取相应的发票。而个人在和甲方发生业务往来的时候,在支付报酬的时候,避不可免企业方会要求提供发票。
在山东、河南等税收洼地园区,个人开发票可以选择进行自然人代开,税率低至0.8%-1.6%,不用再承担20%-40%的劳务报酬税。
在园区自然人代开的优势在于税率低,本人不需要亲自到场,开票材料简单并且出票时间快,但是只要个人和企业发生业务,需要开具发票就能在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吗?其实自然人代开一般不限制行业,几乎全行业可进行代开。
但是出现开票金额太小的情况,就算是税收优惠园区也是不接的,如果个人每个月通过给不同企业提供个人技术或者中介服务,每月都能获得3万-8万的收入,这种情况通过自然人代开来开票是不太好实现的。
以河南园区为例,票面金额达到10万元可以进行自然人代开,以上的情况就算每月的总收入达到10万元,因为是为不同企业提供的服务或技术,单张票面金额也不一定能达到代开的标准。有没有更好的方式来降低税费呢?
重庆园区目前推出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收双免政策,年开票额在120万以内的话可以实现零税负,对于这种情况来说更加合适,个体户和企业发生业务开票也就不用再自然人代开,正常经营开票就可以了,只要在园区成立注册个体工商户就可以申请享受,并且不用本人到场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