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词缀的基本知识
什么是词缀?这问题至今并无统一、完美的答案。因为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等于给词缀下一个科学的定义。这样做就得全面地描写词缀的现状,并高度地概括它的基本特征。可是,语言学家在观察语言现象时,总是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他们在语言发展的不同阶段,从不同的角度去描述词缀,就会得到不同的答案,给词缀下不同的定义。当然,从总的发展来看,这些定义总是日趋精确、完整、科学的。所以,为了得到一个较为理想的答案,有必要先了解至今为止语言学家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纵观各种有关著作,有代表性的定义有3种:
第一种是传统的定义:“词缀是放在单词前后以构成新词的附属成分”。这个定义至今还广为英语学习者所熟悉,因为类似的说法出现在国内外许多普及性的辞书、语法书和教科书中。可惜,这种通俗易懂并广为接受的说法却是不全面、缺乏概括力的。首先,英语中有大量的单词,它们含有明显的词缀成分,可是这些词缀所依附的主体却不是单词,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词根(Root)。例如,在单词prefer(宁可)和visible(可见的)中,pre-和-ible都是公认的词缀,可是fer和vis都不是英语的单词。如果按照传统的定义,prefer, visible这样的单词便被排除在词缀法构词的范畴之外,而pre-,-ible也就被剥夺了词缀的身份。再说,英语中还有表示名词复数的-s,表示动词过去式的-ed,表示形容词比较级的-er等附属成分,它们加在单词后面并不构成新词,只表现原有的单词的某种语法属性。按照传统的定义,它们算不算词缀呢?实在难以判断。
大约在20世纪30年代,出现了第二种定义。它出现在比较权威的语言学著作或辞书上。比如《简明牛津词典》对词缀是这样下定义的:“放在词根(Root)、词干(Stem)或单词(word)的前部(指Prefix)、后部(指Suffix)或中间(指Infix),用来修饰其意义的添加成分。”这个定义不但指出词缀按其位置可分为前缀(Prefix)、后缀(Suffix)和中缀(Infix)3种,还明确区分了词缀所依附的3种对象:词根、词干和单词。这个定义实际上反映了当时词汇学研究的新水平,弥补了传统定义的不足之处,因为它把词根、词干与单词并提。这里,词根(Root)就是指上文提到的fer、vis那样的构词成分,它不能独立成为单词,却包含着主要的词汇信息。词根与单词都是派生法构词的主体,与它们相对的词缀均被称为构词词缀(Formative Affix)。词干(Stem)是未添加任何语法性词尾的原形单词,与词干相对的语法性词尾,如-s,-ed等,称为屈折词缀(Inflectional Affix)。在一些构词法专著中,又把与词缀相对的词根、词干、单词3种构词形态统称为词基(Base)。
第三种定义反映了词汇学研究的当代水平,它出现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著作中。R.哈特曼的《语言与语言学词典》给词缀下的定义很有代表性:“词缀是前缀、后缀、中缀的总称。它是加在词基上以构成新词干的词素,或是提供屈折成分的词素。”这个定义从表面上看与第二种定义并无两样。其实,它借助“词素”两个字把构词法引入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词素构词是个比较新的理论,也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所以有必要利用这个机会简单介绍一下。词素构词理论认为:一切单词都是由一个或多个词素构成的。词素(Morpheme)是最低一级的有区别性的语法单位。也就是说,它是最小的、不能再分割的有意义的单位。词素又分为两种:如果它能独立存在就叫自由词素(Free Morpheme),如man, work, good等。如果它必须与其他形式相连接才能出现,就叫粘附词素(Bound Morpheme),如fer,vis,con-,-ible,-s,-er等。由于这种理论是以最小的形态成分为基础的,所以它能够更彻底地揭示各种构词现象的本质——这就好比原子论要比分子论更能深刻地揭示物质的本性。用这种理论来描述缀合现象,并给词缀下定义,无疑要比其他定义更为精确、更为科学。
比较以上三种定义,我们认为:第一种定义(即传统定义)必须舍弃;第二种定义(以词基为主体)与第三种定义(以词素理论为基础)则各有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