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工资,当导游一个月收入大概是多少?
导游的工资底薪一般,主要呢,是靠提成的。一般的景点一个月也就2千左右,如果做的好,景点也好,和司机又能很熟,好景点能拿到4、5千。目前导游的收入一般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公司效益+回扣+小费。基本工资一般为300至450元;效益奖则根据团里收入来定,回扣中包括客人购物回扣(俗称“扎店”)、景点门票回扣等;小费由导游和司机分,从中扣除高速公路过路过桥费、景点门票费等需导游自理的费用。这样,一些导游甚至年薪可达20万元,涉外导游比地方导游要高出许多,旺季收入与淡季收入差别也较大。 导游这个职业表面看吸引人之处颇多,除了可以与游客一道游山玩水外,还可以比较轻松地步入城市高收入群行列。但只有少数导游能拿高薪。 从收入上来看,只有极少数导游有基本工资,但前提是他们在没有团带的时候,必须要回到所在旅行社工作。他们的收入相对来讲较为稳定,除了基本工资外,会有一定的出团补助,有时还会在业务来往中有一些收入,他们的生存可以说有基本保证。 导游还要承受来自旅行社、游客方面的双重压力,游客想从导游身上得到优质的服务,认为交了旅游团费享受服务是理所应当的,殊不知导游在带团时未从旅行社得到任何相应的待遇。 导游分专职和兼职。专职导游专属于某个旅行社,不可以随便接别家的活儿,该旅行社会付给专职导游一定的基本工资。兼职导游属于“自由人”,可以与多家旅行社联系,带不同的团队,但没有固定底薪,收入不稳定。 另外,在多数旅游景区门口,还会有一些导游,就是人们俗称的“点陪”,主要是景区内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待遇比较稳定,每月都有工资、奖金,属于上班族。“点陪”主要针对散客,他们省却了带团长途奔波的劳累。 做旅游团队的导游就辛苦多了,他们带着游客一个又一个景区连轴转,安全问题是首要,尤其是沿途发生车祸事故或路遇车祸现场,对导游来说,心理压力非常大。 所以,作为导游光靠基本工资生活是不现实的,导游收入其实主要通过带团获得,带团收入远高于基本工资。因此,如果光以为拿个导游证就能挣钱,想法是不可行的。作为导游必须苦练内功,提高业务水平和带团质量,才是生财之道。 另外带团数量有保证才能赚更多的钱导游工资! 目前一些个体或小型旅行社的多数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即使有也很低。加上旅行社为了抢客源,日益出现低价竞争的趋势,对游客收取超低的旅游费用,导游收入就主要靠回扣赚取。带有全陪(和领队)的大型团队,回扣是在地陪导游、司机、全陪导游(和领队)、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之间进行分配的。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地陪导游拿到商家或景点给的回扣后,地陪和司机各拿40%,全陪拿20%。 但关键的不是分配比率问题,而是游客在购物时大概买了多少钱,再就是商家的回扣比率是多少,因为各社联系的重庆地接社不同,去的购物点也不同,回扣也就会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减少了购物点,或者变更了游览行程,就会对导游的收入产生影响。
要交税吗?导游是没固定工资的?
导游没有固定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与工资分配形式无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境内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导游虽然没有固定工资,但是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当月工资收入达到纳税起点的,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