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史组词,《北史》记载了哪些朝代的历史?
《北史》也是唐代李延寿所撰,其 记事上起北魏登国元年( 386年),下 迄隋义宁二年(618年),记述了北朝 的北魏历史的史组词、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和隋 共六代233年史事。全书共100卷,其中 本纪12卷,列传88卷。《北史》主要在《魏》、《齐》、 《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 成,并参考各种杂史,“鸠聚遗逸,以 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 体例完整,文字优美。
李延寿撰写这《南史》和《北史》 是为了 “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太 师( 570—628年)未完成的事业。李 氏父子均为北方人,因此,对北朝的 历史、掌故、风俗、人情都较熟悉。 因此《北史》内容远较《南史》佳, 历代多有褒扬。自有南北二史之后, 《宋书》、《南齐书》、《魏书》、 《梁书》、《陈书》、《北齐书》、 《周书》、《隋书》被称为八书,史 称“二史八书”。
记录辽朝史事的纪传体史书。元脱脱等奉敕修。全书一百一十六
卷,包括纪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传四十五卷。记载辽代
(907〜1125)和建国以前的契丹及西辽的历史。末一卷是《国语
解》,凡官制、宫卫、部族等以契丹语为称号者,多参考史文,略加
注释;也解释了部分非契丹语的名物制度。
”
辽朝沿承中原文化传统,曾编修《起居注》《日历》《实录》和
《国史》,最后由宰相耶律俨(燕京李氏,赐姓耶律氏)集成一代
《实录》。金朝两次纂修《辽史》,都以这部《实录》作底本。第一次
由耶律固、萧永祺编修,金皇统八年(1148)完成,未刊行,元修
《辽史》时已佚;第二次由耶律履、党怀英等编修,泰和七年
(1207)由陈大任完成,后人称之为陈大任《辽史》,也没有颁行。
元代在中统二年(1261)、世祖至元元年(1264)先后拟议修辽、金
两史。灭亡南宋之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均因义例正统等问题
争论未定,长期拖延。直到元末顺帝至正三年(1343)始由脱脱任纂
修三史都总裁,决定辽、金、宋“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由廉惠
山海牙、王沂、徐焉、陈绎曾四人分撰《辽史》,则以耶律俨《实
录》、陈大任《辽史》为基础,兼采《资治通鉴》《契丹国志》及前
朝各史《契丹传》等参订编排而成。
辽朝在中国历代王朝中历年甚长
(共296年),但《辽史》记录简略,篇幅很不相称。往往同一事实,
分见于纪、志、表、传;且因史料来源相同,故所记仅只互有详略,
而重复甚多。前人讥《辽史》编纂为“纵横舞剑”,即指此类而言。
此外,《辽史》中的错讹、疏略及各纪、志、传相互牴牾之处也不少,
史笔不够规范,不少人有名无姓,甚至仅载“皇太妃”之类称号,而
无姓名。
由于辽代的记载流传不多,《辽史》以外,有关的资料极少, 因此它成为辽代的惟一史书,更加珍贵。《辽史•营卫志》在二十四 史中是独有的篇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牧社会的差别。契丹宫帐 的四时移动;冬夏捺钵(会议处理政务),春水(捕鹅、钩鱼),秋 山(哨鹿),属于草原游牧生活传统,与中原农耕社会不同。
《百官 志》分列北面官(契丹草原旧有的官职)、南面官(中原传统的官 职),也属于纪实的做法。
元人修《辽史》是在一年(至正三年四月〜四年三月)内仓促 完成。发凡起例,欧阳玄是实际负责人。但在修史过程中却多草率从 事。苏天爵所提的一些建设性意见,也未能正视与采纳。
甚至对同时 修成的宋、辽、金三史,也没有互相进行参考补充。如王称《东都事 略》记载,辽太宗耶律德光建国号大辽,辽圣宗耶律隆绪即位,改大 辽为大契丹国,道宗咸雍二年(1066)复改国号大辽。出土碑志,并 与《东都事略》相合。而对于更改国号一事,《辽史》却没有记载, 可见修辽史的人对史局里已有的资料也未曾充分利用,造成不应有的 疏漏、混乱和错误。
《辽史》修成后,至正五年与《金史》同时在江 浙、江西二行省刻板印行。现在通行的百衲本《辽史》虽系元刊本, 恐非初刻,其中讹错亦多。1976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标点校刊本,取 百衲本为底本,并吸取殿本等其他版本和前人成果,进行校注,是目 前比较好的版本。
清厉鹗《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摘录《辽史》原文为纲,参考 他书条列于下,凡有异同,则分析考订,缀以按语,引用群书至三百 余种,足备参考。杨复吉又以厉鹗未曾见到的《旧五代史》和《契 丹国志》等征引未臻周备的资料作《辽史拾遗补》五卷,都是研究 辽史的重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