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摘要对于房屋来说,含有多种权力,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而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含义不同、权限不同。
导读:对于房屋来说,含有多种权力,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而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含义不同、权限不同。
1、含义不同。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2、权限不同。所有权是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权能基本之一。
3、时限不同。房屋产权的使用权有时间限制,而房屋所有权属于私人财产权的一种,使用时间是永久性的。
房屋使用权交易须知有哪些
1、持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一方当事人应当是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
2、房屋使用权交易,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双方持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办理房屋使用权互换、转让、转租手续。
3、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交换住房产权前,公房承租人须结清房屋租金和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应由承租人交纳的各项费用;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的,住房产权人亦应结清应当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等与该房屋管理有关的各项费用。
4、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交换住房产权后,该房产权性质不变,新的承租人应当与出租人重新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5、通过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和交换住房产权方式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新承租人,可以将房屋使用权再次上市交易。
6、公房承租人将其所承租的公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应当向原出租人进行备案。转租人继续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原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